|
||||
天津北方網訊:近一段時間,一些攤販一到夜晚就把安裝了軲轆的活動板房當成“流動快餐車”,佔用外環線的行車道佔路經營,甚至用綠色激光筆照射過往車輛,來招攬生意。採訪中,記者發現這些“流動快餐車”潛藏諸多安全隱患。
激光照射傷眼
昨天21時,記者在距外環線津保橋四五公里處,看到一道道綠色激光束不時射向天空。走近津保橋後,記者發現這些綠色激光束來自路邊的“流動快餐車”外的攬客人員。他們每人手中拿着一支激光筆,不斷向天空晃動甚至直射向來往車輛的駕駛室。一名30歲左右的女子正站在一輛快餐車前用激光束招攬生意,她稱,夜裏用激光照司機,爲的是能引起他們的注意,以便到她的快餐車裏用餐。
大貨車司機孫先生表示,他曾被激光照射過眼睛,隨後感覺眼睛灼熱、痠痛,而且眼前還瞬間變黑。即使沒被照到眼睛,來回晃動的激光也容易讓駕駛中的司機注意力分散,易引發交通事故。市眼科醫院急症科醫生表示,光束較強的激光筆如直接對着眼睛照射,眼睛會被刺傷。
暗藏隱患重重
記者昨晚調查發現,津保橋附近有近20個板房底部加裝軲轆的“流動快餐車”。它們佔用了外環線最外側的行車道從事經營活動,使得本來流量不小的外環線交通壓力增大。同時,在距“流動快餐車”三四十米遠處,就有人在路中央佔用行車道擺起錐桶和防撞桶,圍成臨時停車場,而擺放在路中央的這些攔車設施妨礙了車輛的正常通行。
記者走上一輛“快餐車”,車內人員正在使用一隻50公斤重的“超標”液化氣瓶點燃竈具。鋼瓶已發生鏽蝕,連接竈頭的膠管也出現了老化。攤販向記者表示,每天23:00至凌晨一兩點鐘是他們生意最好的時段,來此用餐的全是駕駛大貨車經過的司機,客人最多時還需等位。他表示,對《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禁止餐飲業使用50公斤重液化氣瓶作爲燃料並不知情。
根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規定,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從事擺賣、餐飲等經營活動。而《天津市外環線管理規定》中還特別明確,外環線禁止設置售貨攤亭。被訪市民希望北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交管、公安消防等部門能聯合執法,對外環線北辰段存在的夜間佔路“流動快餐車”問題進行根治。(記者郭子斌實習生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