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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愛犬丟了,主人與鄰居爲此爭吵,心臟病發,一口氣沒上來,丟了性命,留下妻子和智殘的兒子,這日子可怎麼過?這對母子把鄰居夫婦告上法庭,前不久,紅橋區法院一審宣判,認定被告的行爲是導致原告親人死亡的誘因,判令被告承擔一成的責任,賠償原告56000多元。
事情發生在紅橋區一片平房區。原被告家住鄰居。張家三口,兒子有些智力殘疾,李家有兩口,三年前租住到這個院子。兩家人關係本來和睦,處得像一家人一樣。後來,張家養了一條黑色美卡狗,李家的大哥就經常求張家大哥給他拿去配條狗。張家大哥捨不得,說自家這狗還太小。
張家大哥有心臟病,以前做過支架手術,每年都得去醫院住院輸液。去年6月,他又去住院。此間,李家嫂子把張家的狗帶走了。半月後,張家大哥出院後問李家要狗。李家嫂子說狗送人了,去問過,狗丟了,李家大哥說賠他一隻紅的。張家大哥不願意,就要自家那隻黑的。7月20日上午,李家大哥約張家大哥去千里堤早市買狗賠禮。張家大哥不在家,其子去的。可賣狗的說,現在美卡很少,問別的品種行不行。想着還是要老爸決定,這事就先放下了。
中午11點多,張家大哥唸叨“他們家看來不惦記賠狗了”,之後到院子裏跟李家大哥商量賠狗的事。這時,李家媳婦出來催丈夫趕緊去買狗,別因爲這點兒事沒完沒了。這邊張家大哥繼續和李家大哥說賠狗的事,說着說着就着急了。張家大哥回到家後突然倒地,兒子給餵了心臟急救藥,打120急救電話,送到醫院時,人已經死亡。
關於狗的去向,還有爭議。張家說,是李家趁人不注意偷走的。李家說,是張家嫂子求他們帶走的,說家裏有病人,照顧不過來。官司打到法院,李家人未出庭,法院缺席審理,判令被告承擔一成的責任,賠償原告56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