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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鞍山市爲修建市政道路將一座佔地60餘畝的工廠強行拆除,因工廠租用農村土地建成,廠房建成十餘年後仍未取得產權證,被政府視作違章建築而“先拆除,後補償”。
但是,這樣的“拆違”程序是否合法?以徵收爲目的的“拆違”該如何補償?記者進行了調查。
三輪強拆留下一片廢墟
10月8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鞍山市高新技術產業區黃嶺子村的鞍山承鐸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時,發現這裏只剩下一片由建築材料、地基和圍牆堆積的空地,幾名工人在一塊稍微平整的地面上搭起軍用帳篷留守,從廢墟內掏出一些木柴點火取暖。此情此景,讓公司法定代表人孫志軍不禁落淚:“公司本來生意紅火,高新區連續三輪強拆讓這裏變成了廢墟,我們卻無處說理。”
一邊領着記者查看斷壁殘垣,孫志軍一邊向記者講述強拆經過。今年夏天,他們就聽說鞍山市修建興業大道將佔用公司土地,7月初一家中介公司找上門來,說受政府之託前來評估資產。兩週後當地的千山鎮領導來廠吹風:評估結果是947萬元,但政府只能出880萬元的賠償款。這位領導讓企業主去找找關係,看上面有沒有“硬人”給說說話,這樣補償價格能提高些。
7月31日,看企業主毫無動作,高新區房屋徵收局送來一份《建築拆除通知書》,限3日內自行搬遷,動遷部門將按相關政策和標準進行補償,“否則對你單位的違章建築進行拆除”。
孫志軍告訴記者:“公司建設以來投入的資金、實物和現存的廠房、設備、物料等,按成本計算費用高達2400萬元,880萬的補償實在太低,因此不願自行搬遷。不料8月7日凌晨3點鐘左右,高新區多個部門聯合行動,開來推土機、剷車將部分廠房夷爲平地。8月30日上午和9月25日下午,相關部門再施強遷,將所有廠房推倒,並將機器、設備、辦公器材運走。如今公司有用的物件不是被埋在廢墟里,就是不知去向。正如千山鎮黨委書記金雙在談判不成時給孫志軍留下的一句話:‘不要這880萬元,你們的損失肯定會更大!’”
官方稱拆違建手續合法
強拆時公司祕密拍下了錄像,孫志軍認爲這幾場強拆可謂暴力十足。記者調看錄像注意到,每次上陣都是公安、城管和社會閒散人員相互配合,先由警察拉起警戒線,把留守工人抓到警車上或派出所扣押起來;緊接着手持砍刀、棍棒的社會閒散人員上來維持秩序,驅趕圍觀羣衆;城管隊員再指揮機械作業。
拆除廠房、設備也是野蠻施工。10月8日下午,一位留守工人手指兩座水泥基臺說,這上面放置四個大油罐,其中兩個裝有近百噸化工油料。強拆時吊車吊不動,強拆者就粗野地打開油管,把油料放掉一半才得以拉走。記者在現場還能看到地面因浸染油料而變成了黑色。孫志軍說,僅浪費掉和不知去向的油料一項,公司就損失40萬元。
對於強拆行爲,千山鎮黨委書記金雙說:“鎮裏在與被拆遷戶談不成補償協議的情況,只好向區裏上報,因此對於強拆,鎮政府只是參與而已,是區政府組織的。”
爲了解官方說法,記者兩次前往鞍山市高新區採訪。第一次留下采訪提綱,高新區稱要經調查瞭解才能作答後,10月9日記者再次來到管委會,外宣辦主任鄭甲給記者的答覆簡短而肯定:他們拆除承鐸公司違章建築的行爲手續合法。
針對鄭甲的回答,記者反問道:“違章建築該由誰來認定?房屋徵收部門能否作爲拆違主體?拆違的補償標準能否政府說了算?政府拆遷緣何凌晨3點鐘行動?政府拆遷爲什麼還有社會閒散人員參與?”面對這些問題,鄭甲一時有些慌神,忙聯繫管委會領導,領導指示鄭甲聯繫主管拆遷的管委會副主任龐升亮接受記者採訪。但記者9日等了一上午,直至發稿前也不見他們與記者對話。
記者電話採訪帶領民警參與強拆的高新區七嶺子派出所所長張敬和。他承認拆遷時在沒有報警的情況下,他們所的民警在場,這是受上級政府的旨意,但不止他們一家,高新區分局也派出了警力。
先拆後補實屬典型違法
記者瞭解到,承鐸公司租用村集體荒地於2003年開始建設,由於符合各地招商引資建廠的“土政策”而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取得了生產經營的相關手續,但廠房至今也沒有證照。當地村委會也證實了這一情況。
據相關人員介紹,我國對違章建築拆除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由行政執法部門拆違,要經過規劃部門認定爲違章建築,行政執法部門下發處罰書而限期內不自行拆除的,方可實施。另一種是以徵收爲目的的拆違,則要按動遷補償的政策和程序推進。承鐸公司顯然屬於後者。
然而,鞍山市高新區在佔用承鐸公司所在土地,徵收其相關資產時,多處程序明顯違法。大連海事大學法學教授王利民說,既然是徵收,就應該在達成補償協議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即便達不成一致,也應當按照法定程序,最終由法院實施強拆。高新區以承鐸公司違建爲由,先暴力強拆,後談補償事宜,這是剝奪企業財產的典型違法行爲。
此外,徵收違章建築、無證房屋,其賠償標準雖然比合法房屋低得多,但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操控估價。我國動遷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提出,評估機構不能由政府指定,而應當是與被徵收方協商、投票或隨機方式產生。“政府指定中介公司評估出的947萬元明顯是違規的,但現在廠子被推倒了,二次評估的機會都沒有了。”孫志軍說,高新區這麼做給他們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王利民還認爲,承鐸公司所在土地爲農村集體用地,高新區在尚未徵爲國有的情況下就上馬修路,施工所到之處強拆民房、工廠等,還表現出急政、亂政等問題。這些“一切都要爲政府工程讓路”的觀念,正是科學發展觀、關心民生、尊重法制的死對頭。
如今,興業大道兩頭已經鋪上了路基,但在工人們的死守之下,已成爲廢墟的承鐸公司成爲難以逾越的障礙。第四次強遷會在何時發生,本報也將繼續關注。(記者張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