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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6歲的陳濤,是兩年前成都錦陽商廈一起高空墜物傷人事件的受害者。通常情況下,如果沒能找到侵權方,曾引發廣泛關注的“高空墜物連坐”條款將有助於他起訴維權。但這一法條對他來說,卻像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因為杯子掉下來的地方是在全國知名的商業繁華區,顧客、商家的流動性都非常大,按照法條,他要起訴的被告——“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者”——包括事發時整棟錦陽商廈的所有公司、商戶,甚至附近另一棟大廈的業主,總共超過150個。
他和律師、法院用了兩年時間,至今仍無法將被告確定下來。
杯具
如果不是那個從天而降的馬克杯,陳濤這位“路人甲”可能依然健健康康,已經和女友組成幸福家庭。
天降杯子砸傷路人頭留下嚴重後遺癥
昨日下午,太昇南路與提督街的路口,人來人往,手機專賣店的店員們仍在大聲地叫賣。
兩年前的“杯具”一幕就發生在這裡。2011年8月15日,陳濤騎車載著女友小覃,去太昇南路選一個手機,作為送給小覃的禮物。這對已經相戀3年的情侶,正在一起謀劃充滿期待的未來:陳濤從電子科大畢業兩年,在一家大型集團公司有著穩定的工作,女友是一家培訓學校的英語老師。他們正計劃著年底回家見父母,然後結婚。
意外,就在此時發生。“就像被車撞了一下,我倒下後看見的全是紅色,然後就不清醒了。”一個馬克杯從天而降,砸在了陳濤的頭上。現場很亂,有人報了警,小覃在路人的幫助下將陳濤送進了醫院。但沒有人發現究竟是誰丟的杯子。
當天晚上,陳濤接受了第一次開顱手術。在重癥監護室住了半個月後,他得到兩個消息:一個是他已經脫離生命危險,另一個是他因為左頂骨粉碎性、凹陷性、開放性骨折,頭部遭受重創,他的右半身很可能永久性癱瘓。
舉債治傷婚事延期弟弟輟學
剛醒過來的一段時間裡,陳濤的右半身每隔幾小時就會失去控制,劇烈抽搐。醫生告訴他,這是創傷性癲癇,很可能伴隨他一生。
在醫院住了3個多月,陳濤出院了。但癲癇不時發作,隨時都要有人陪伴,每隔8小時,就要服用對肝髒有嚴重損傷的抗癲癇藥物。
為了給陳濤治病,家裡已經欠下了十幾萬元的外債。他的父母在南充鄉下,靠打工生活,家裡本就不寬裕。還未成年的弟弟因此輟學,開始在外打零工。
唯一讓他欣慰的是,女友一直不離不棄,陪在他的身邊。但陳濤被砸至重傷的事情傳開後,女友的父母每隔幾天就會打電話,催女兒回家。兩人結婚的計劃變得越來越模糊……
可這一切,僅僅只是開始。
服藥傷肝女友一周工作7天
出院後,陳濤每隔一個月就要去醫院治療。最初是檢查頭部,後來重點檢查部位變成了肝部。因為必須長期服用對肝髒有損傷的抗癲癇類藥物,他原本健康的肝髒也受到了損傷。如今,他每個月3000多元的工資,需要拿出來一半,維持基本的藥物治療。
讓他欣慰的是,癲癇發作的間隔時間變長了,他漸漸能在沒有女友看護的情況下,獨自出外和工作。但他們的感情又在今年初,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機。
今年春節,小覃鼓起勇氣,帶著男友回家見了父母。父母的態度比較冷淡,他們不放心將女兒交給陳濤這樣受過重傷、留有後遺癥的人。但看到兩人感情真的很好,女兒態度又很堅決,父母的態度開始有些松動。但從老家回到成都之後,又傳出陳濤肝損傷的消息。小覃的父母實在擔心女兒的未來,堅決要求兩人分手。
而為了多掙些錢,小覃已經是一周7天滿負荷工作,這兩年,她沒有買一件新衣服、一件化妝品。
陳濤沒有和女友扯結婚證,他沒有理由要求女友留下來。而小覃面對父母的壓力,依然在堅持,“現在只有拖,已經拖了半年。”
難題
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杯具”的不僅僅是杯子砸頭留下的後遺癥,還有尋找150個被告的漫長維權之路。
按“連坐”法條維權難找齊上百商家
尋找侵權方的行動,在陳濤被砸後的當天就開始了。
警方到了現場,只找到幾塊杯子碎片,最終沒有立案偵查。出事後的第二天,陳濤的女友和家人決定從錦陽商廈的10樓往上尋找,這是從陳濤傷情和杯子損壞程度推測的結果。但26層的錦陽商廈內,一個十幾平米的隔間就可能是一家公司。店員、顧客更是不計其數,他們尋找了幾天,一無所獲。
2011年底,陳濤和家人找到了成都律師邢連超和王黎明。在兩人的幫助下,開始法律維權。
按樓層信息牌最初起訴29家公司
此時,《侵權責任法》已經實施了一年多,其中第87條,也就是著名的“高空墜物連坐”條款規定: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在通常情況下,這一法條將有助於像陳濤這樣的受害者維權。兩名律師請來了公證人,根據錦陽商廈的樓層信息牌,先期將沒被大廈廣告牌遮擋的6層以上的30多家公司和個體商戶列為被告,開始准備起訴書。陳濤提出的賠償金額,總計30多萬。
當王黎明律師將訴狀遞交到錦江區法院,准備起訴時,他發現這個案子得到了格外的重視,錦江法院為此專門召開會議。
王黎明說,困難在立案時就出現了。法院對30多家被告進行核實時,發現其中有多家公司和個體商戶已經搬遷或注銷了工商信息。
去年3月,法院立案時,陳濤訴狀上的被告減到了29個。
送傳票纔發現上百商戶應“連坐”
可是更大的困難接踵而至,法院送傳票到大廈時,發現錦陽商廈6樓以上的商戶和公司,遠不止30多家,而是上百家。不僅如此,根據“高空墜物連坐”法條,被告應該包括“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而錦陽商廈26層都是相通的,可能的加害者不僅僅是6樓以上的商戶,也可能是6樓以下,甚至底層商場和地下停車場的商戶和工作人員。如此一來,需要追加的被告劇增。在大廈物業提交的名單中,有物業記錄的企業和個體商戶高達150多家。
“其實商戶數量多還不是最難的問題。”王黎明說,如果這是普通居民樓,業主都是固定的,起訴百餘戶人並非難事。但錦陽商廈是一個商業大樓,其中有公司、企業,也有個體商戶,構成非常復雜,而且流動性非常大。比如其中的“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在正常營業,自然是公司承擔責任,但實際情況是其中一些企業已經注銷、吊銷執照,就要找股東來承擔責任;還有名義上是企業,實際上是個體工商戶,還有其他形式的企業……而涉及到的具體人,分散於全國各地。
“案子一下變得極端復雜。”
商家流動性大125個被告找了兩年
“我們采取了最費力但最直接的方法。”兩名律師和陳濤決定,將這些商戶一家一家地找出來。
按法律規定,陳濤的案子如果沒有找齊所有被告,那麼即使一審勝訴,有任何一家公司不服上訴,並提交證據證明還有其他需要承擔責任的人,那麼案件就會被認為是“缺失關鍵當事人”,就要再審。這意味著,之前的工作全都要重做。
要想把150多個被告都找到,談何容易?找尋的路徑有兩種,一種是法院查找確定被告,一種是他們提交被告信息,由法院再確認。
不管是哪個路徑,都極其困難——這些企業的工商注冊信息分布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武侯區、錦江區等各級工商部門。為查找確定工商信息,王黎明前後跑了不下40次工商部門。商家流動性大,為了確定一家企業的信息,往往要聯系幾個工商部門確認。
法院在核實被告時,也遭遇了同樣的困難,不少小公司,可能只存在一段時間就注銷了,或者根本就沒登記,極難核實身份。
到了去年底,確定的被告名單從去年3月的29家拉長到了125家,可是離全部找齊依然遙遠。
困局
被損壞的健康,窘迫的經濟,艱難的愛情,漫長的訴訟,陳濤幾乎要崩潰:“我不知道,這件事到哪裡是個頭?”150個被告國內罕見索賠或比開庭更難
現在,距離陳濤起訴已經兩年,而他又遭遇了新的窘境。
今年9月,王黎明律師再次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被告名單,數量超過150家企業和個體商戶——如此龐大的被告數量,即使在國內也屬罕見——不僅包括事發當時錦陽商廈的商家,而且還包括附近另一棟大廈的業主。
“後續的情況仍然極端復雜。”王黎明說,這些被告,隨時可能變遷地點,注銷公司。其中還有部分企業的信息至今沒能核實,有些企業的傳票難以送達。
錦江區法院也付出了積極的努力,王黎明曾經看到承辦法官的工作筆記,一頁一頁全部都是核實被告信息的聯系記錄。他說,單是為了這個案件的送達工作,法院就成立了3個送達小組。法院也多次專題開會討論。有的被告企業,在律師遞交名單時是存在的,在法院核實時就注銷了,或者搬走了。這又需要法院反復核實多次。
王黎明說,他做了這麼多年律師,這是他遇到的最棘手的案子,快兩年了,被告至今沒能找完。但按照法律的規定,又不得不盡一切可能尋找,不然,就可能讓之前的努力白費。
目前,錦江法院還在對被告名單做進一步核實。
陳濤擔心,就算一切順利開庭,並且他最終勝訴,但要名單裡的150多個被告全部賠錢,可能還要經歷更大的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