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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近日聯合發出《關於開展城鄉困難羣衆醫療救助和優撫醫療費“一站式”結算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困難羣衆在醫院看病,將可以即時得到醫療費用減免,確保困難羣衆及時獲得救助,而不用再經過複雜的報銷程序審批。
●南方日報記者李強實習生周潺方晨
“一站式”服務實現“即時救助”
《通知》指出,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的對象包括: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並在民政部門備案的其他救助對象。
優撫醫療費“一站式”服務的對象包括: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複員軍人(含紅軍失散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享受國家定期撫卹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享受國家定期補助的參戰涉核退役人員等優撫對象,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且在民政部門備案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據瞭解,服務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下稱“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保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經相關保障制度補償後的個人自付部分,按對象分類給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上述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醫療救助、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同步結算的“一站式”服務,可以實現“即時救助”。享受低保救助的優撫對象應先進行優撫醫療費結算再進行醫療救助補助。
服務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保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或補充醫療保險補償後,去除本年度已享受醫療救助的政策內自付部分,給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試點的基礎上,按有關文件規定製定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具體辦法,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救助比例、救助標準和最高封頂線,並加快推進重特大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
月底完成信息系統建設
據瞭解,城鄉醫療救助結算標準是:服務對象在戶籍所在地市、縣(市、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的自付部分,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實行基本醫療費用(含門診、住院)全額救助;城鄉低保對象基本醫療救助比例2013年不低於60%,2015年達到70%以上。
優撫醫療費結算標準是:按照民政部的《關於印發<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101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發〔2008〕152號)以及各地有關優撫對象醫療費報銷的相關政策標準執行。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於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級醫療救助和優撫醫療費“一站式”結算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該系統將與醫保信息系統對接,實現救助對象、優撫對象在不同保障制度間人員信息、就醫信息和醫療費用信息的共享,以及醫療費用同步結算。
《通知》強調,要將轄區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和優撫醫療費定點服務機構的範圍。承擔“一站式”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要開設醫療救助、優撫醫療費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的繳費窗口,並在顯著位置公佈“一站式”結算流程及主要政策,方便救助對象和優撫對象就醫;要定期公佈醫療救助服務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保”和“三無”人員免收住院押金
《通知》強調,加大醫療救助和優撫醫療費補助力度,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免收住院押金,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逐步降低或取消低保對象、優撫對象的醫療救助起付線和住院押金,逐步提高醫療救助封頂線。對患重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等特困人員,做好診前醫療救助,確保其能得到及時醫治。
《通知》還要求,按照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人月增加14%的比例,安排本級醫療救助資金預算;從地方留存的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20%的比例,列支醫療救助金;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募集醫療救助資金,充分發揮各級財政和社會資金的使用效益。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專賬管理,不得挪用、擠佔和超比例結餘,年度結餘不得超過本年度籌資總額的10%,累計結餘不得超過15%。
優撫醫療費
“一站式”服務對象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複員軍人(含紅軍失散人員)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享受國家定期撫卹的烈士遺屬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病故軍人遺屬和享受國家定期補助的參戰涉核退役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且在民政部門備案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城鄉醫療救助
結算標準
◎服務對象在戶籍所在地市、縣(市、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的自付部分,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實行基本醫療費用(含門診、住院)全額救助
◎城鄉低保對象基本醫療救助比例2013年不低於60%,2015年達到70%以上。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