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本共同社14日獨家報道,日本政府同意川崎重工業公司間接向英國海軍提供一種發動機部件,認爲這不違反“武器出口三原則”。
否認違規
川崎重工是日本知名企業,主要製造宇宙航空、鐵路車輛、建設重機、船舶、機械設備等,日本自衛隊許多設備即由川崎重工生產。
這次向英國出口的是軍艦燃氣渦輪發動機用於推進螺旋槳轉動的精密部件。英國今年向原供應企業羅爾斯-羅伊斯公司訂購新部件,羅爾斯-羅伊斯已經停產這一部件,而川崎重工與羅爾斯-羅伊斯一直保持技術合作,仍在特許生產這一部件,因而羅爾斯-羅伊斯向川崎重工提出供貨要求。
日本經濟產業省、防衛省等部門研究後認爲,這一部件曾用於民間焚化裝置的發電機,不能認定爲武器,不違反“武器出口三原則”。
不是孤例
日本如此“曲線”售武並非首次。2011年,日本民主黨政府以支持清剿阿富汗塔利班武裝爲由,決定把海上自衛隊救災飛艇的二手螺旋槳出售給美國駐阿富汗部隊。
當時經濟產業省同樣認爲,民用飛機也安裝螺旋槳,且計劃出口的二手螺旋槳並非軍用設計,因此不違反“武器出口三原則”。
欲改政策
日本政府已不滿足於零敲碎打“間接”向海外提供武器裝備,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多次表示要大幅度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
“武器出口三原則”1967年由時任首相佐藤榮作宣佈,禁止日本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實施武器禁運制裁國家、國際衝突當事國或有衝突風險國家出口武器。三木武夫內閣1976年對禁令加以增補,實質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
夏文輝(新華社供本報稿)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