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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發改委瞭解到,爲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津黨發〔2013〕19號)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油品質量升級價格政策有關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845號)要求,本市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
市有關部門、各油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加油站及有關油品銷售單位要積極做好工作,確保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的生產、供應和銷售。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價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記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