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原《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自2003年7月實施以來,在10年的時間內並未進行任何修改。本報北京10月17日訊記者萬靜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