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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網市民記者“踏歌行”報道】才充了50元的武漢通卡沒幾天就被孩子消費完了,家住礄口的張女士覺得很奇怪。詢問孩子後才知道,兒子除了乘車刷卡外,買零食也刷,她擔心這樣下去會使孩子花錢毫無節制。
【本報記者萬凌覈實】昨天,市民張女士反映自己的一樁煩心事。今年她給11歲的兒子辦了一張武漢通,方便他上下學乘公交車。前幾天,兒子找她要錢充值。她還納悶一週前剛充了50塊錢,怎麼這麼快就花光了。後來她仔細詢問才知道,兒子經常用武漢通在學校周邊的超市買零食,有的超市勸阻小孩獨自進去購物,但大部分超市不管。
“沒有大人陪同,超市就不該讓小孩隨便買東西。”張女士認爲,家長雖然負有主要監管責任,但商家也責無旁貸。
昨天,記者在漢口興業路上一家大型超市詢問,工作人員稱,除非家長許可,他們一般不向兒童出售價格昂貴的商品,但“10幾塊錢的東西還是可以賣的”,而且超市並未規定禁止兒童單獨入內,不排除有些家長爲了鍛鍊孩子,特意要他們獨自來購物。
記者在多個QQ羣裏發起討論——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該不該有零花錢?近九成的家長認爲,孩子適度掌握零花錢,有助於培養正確的金錢觀念,但家長要定期過問花銷用途,必要時進行干預。
律師提醒,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十週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