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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10月21日電(記者許祖華)西安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發文,各類企業吸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給予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
爲支持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西安市規定,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組織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崗前培訓補貼。其中,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崗前培訓費補貼標準,從現行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提高至100%。
同時,落實中小企業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政策。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數量較大的,工商部門在著名、馳名商標和“守合同重信用”單位認定、推薦等方面予以重點傾斜。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