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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22日對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胡佳武辦公室被竊聽竊照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據瞭解,案發前,李熠是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督查室幹部;楊凡是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幹部;劉陽是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2月,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密謀對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胡佳武辦公室實施竊聽竊照。旋即,被告人購買偷拍設備、偷配鑰匙並將竊聽、竊照器材安裝在胡佳武的辦公室內。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對胡佳武持續竊聽、竊照。隨後,三人將部分視頻資料經剪輯後存放於MP4內,要挾胡佳武並提出個人政治待遇要求。胡佳武報案後,李熠、楊凡、劉陽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爲,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嚴重干擾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爲均已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根據犯罪情節,法院一審均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據悉,三名被告都不服判決,表示將向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案情細節
三人均爲80後幹部
檢方起訴書顯示,三名被告人文化程度均爲本科,80後。2012年2月初,三人共同謀劃在胡佳武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以此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
2月底至3月初,三人購置了偷拍設備,安裝到一臺與胡佳武辦公室同型號的飲水機內,李熠、楊凡伺機將飲水機替換。
3月至10月初,李熠利用筆記本電腦及飲水機內的設備進行偷拍,將偷拍下來的視頻資料存放於移動硬盤內。
國慶節假期,李熠、楊凡伺機將胡佳武辦公室的原飲水機換回。同時,李熠將拍攝的部分視頻資料經剪輯後存放於MP4中。
10月17日下午,李熠將相關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同時向胡佳武提出瞭解決三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
10月17日晚,胡佳武報案,後李熠、楊凡、劉陽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方認爲,在上述過程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三人行爲觸犯了《刑法》第284條,應當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中,三名被告人所偷拍的視頻內容,也始終被外界關注,但這一內容仍未公開。辯護律師翟勇曾對《南方都市報》記者稱,他從法院查閱到卷宗,“作爲本案非常關鍵的證據之一,卻看不到任何有關視頻內容的材料,這也是非常奇怪的。”
作爲辯護律師,翟勇曾到看守所接觸過劉陽。“具體的視頻內容,劉陽也沒有告訴我,我只是粗略瞭解,大概有12段視頻。因爲監控的時間比較長,可能是把不同內容剪貼到一起。聽劉陽說,內容和縣委書記涉嫌受賄有關。”
據翟勇向劉陽瞭解,案發後曾有紀委人員找過劉陽,估計是調查胡佳武是否有涉嫌違紀違法行爲,但結果並未公佈。目前視頻物證已被收繳。起訴書顯示,公安機關起獲的物證包括:電腦一臺、移動硬盤一個、攝像頭一個、MP4一個、錄音筆一支,另外還有視聽光碟兩張。
今年1月,南都記者曾到懷化市紀委採訪。宣教室主任向元榮表示,市紀委並未介入麻陽事件調查,也沒看到過相關視頻。三被告人家屬受訪時也稱沒看過視頻,或不願多談。
據瞭解,目前該案受害人胡佳武仍在職,未聽到有被調查的情況,也未聽到有行賄人被處理的消息。(記者明星譚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