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合肥10月24日電(記者葉琦)《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11月1日正式執行,保障房將實行“租補分離”,保障房住戶先繳房租然後政府再返還補貼;補貼標準也將分檔,不再實行目前統一按照優惠租金計租的保障方式。
根據《辦法》,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先繳納市場租金,政府根據承租人的收入狀況和民政部門審覈確定的租金補助檔次,分檔發放住房租金補助;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騰退保障性住房,並停止發放住房租金補助。
同時,租住保障房達到一定年限後,在房源供應量充足且承租人自願購買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按照先租後售的原則以政府定價進行購買,出售價格須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參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