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某開發公司在對小區採暖系統進行改造時,將一處新採暖管道與已廢棄但未拆除的管道連接,造成一戶居民的住宅被淹。日前,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令該開發公司賠償住戶各項損失2.8萬餘元。
法院查明,事發當日11時40分許,劉先生髮現自己家客廳內廢棄的暖氣管道向外噴水,隨即通知了負責該小區的供熱站和小區物業公司。12時許,供熱站接報後派人員來到劉先生家中查看,發現劉先生家的地板等物品被水浸泡。而物業公司將該情況通知了劉先生家樓上的某公司。該公司派人員來到房屋,發現其室內也被水浸泡了。爲了查找漏水源頭,劉先生及供熱站工作人員去找該公司樓上的住戶高某。高某得知該情況後返回家中,發現自己家室內並沒有漏水的情況,也沒有水跡。此次漏水造成劉先生家房屋的牆面和窗戶,以及地板被水浸泡,並造成室內的沙發和地燈等被水淋溼。
日前,劉先生將高某、某公司和供熱部門某地熱技術開發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8萬餘元。
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漏水事故呢?原因是供熱單位某開發公司對事發樓宇的採暖系統進行改造。原來的採暖系統改造爲一戶一環。新採暖系統改造完畢後,高某和某公司室內的舊暖氣管道沒有徹底拆除。某公司室內廢棄的連接暖氣片的兩根管道均沒有加堵。
庭審中,當事四方對漏水均感到不可思議。爲了進一步查明事實,法院組織當事人對現場進行勘查。並發現高某家的新暖氣片的一側管道通過一個閥門與廢棄的暖氣管道連接在了一起。其中廢棄的一根管道通向某公司的室內,並與該公司室內的廢棄暖氣片上方接口相連。而該廢棄暖氣片下方接着廢棄的管道通向劉先生家的房屋。對此,劉先生、高某和地熱技術開發公司均不持異議。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開發公司作爲原告和被告高某、某公司房屋提供熱力服務的單位,將原採暖系統廢棄,重新安裝新的採暖系統。但是在改造過程中,沒有將廢棄的採暖管道拆除,也沒有對未拆除的管道採取加堵截措施。更爲嚴重的是,將高某家新的採暖管道通過一個閥門與廢棄的管道連接在了一起,留下重大隱患。本案中的漏水系發生在供暖期間,經法院現場勘查以及相關當事人確認,水是通過新的採暖系統流到沒有加堵的廢棄管道內,而後流到原告家中,故漏水的主要原因系開發公司將新的採暖管道通過一個閥門與廢棄的管道連接在一起,且沒有對廢棄的採暖設施採取相應的加堵措施所致。由此給原告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應由某開發公司承擔。(文中人物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