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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那年,張奚若(1889-1973)赴美,進哥倫比亞大學,原打算修土木工程,後來因爲對數學不感興趣,再加上他認爲國家要富強必須先學習西方的政治制度,最終選擇了政治學專業。
就這樣,從1913年到1925年,張奚若在美國和歐洲求學,前後度過了12個春秋,結識了金嶽霖、徐志摩、傅斯年等多位同好,對歐美各國民主制度的歷史和現狀做了充分的研究與觀察,並形成文字。
徐志摩認爲張奚若寫的那些艱深的政治學論文,“當然是沒有一個人要看,並且即使要看也看不下去的,牡蠣殼炒榧子一類的文章!”但徐志摩也承認,張奚若的政論文章是“真正學者的出品,一點也不偷懶,一點也不含糊”。
金嶽霖是張奚若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同學,據他回憶,張奚若留學時一直按家鄉的方式生活,比如不肯買衣服穿,而要找裁縫做衣服。但是在國內這麼幹能省錢,但在美國因爲人工貴,做衣服反而費錢。
張奚若留學美國時,與趙元任結識。趙元任是學語言的,聽說張奚若是陝西人後,就向他學習方言。張奚若教他說了段歌謠:“人家那個娃,在書房讀書呢。咱那個娃,拿勺勺耍水呢。不說他吧,我是他二爸;說他吧,他娘不答應。算了算了,叫娃耍去耍去。”
讓趙元任感到好玩的是其中的“書”字,中國大部分地區都讀shu,陝西話則讀fu,於是就記住了。1973年,趙元任從美國回中國訪問,見到了住院的張奚若,當即說起了“拿佛佛髮匪(拿勺勺耍水)”的陝西話,讓張奚若很開心。
1919年,新文化運動如火如荼,胡適給在哥倫比亞大學留學的張奚若寄去了《新青年》、《新潮》、《每週評論》等雜誌,希望得到來自大洋彼岸的支持。
張奚若在回信中表述了他的觀感:“覺其論調均差不多。讀後感觸是喜是悲,是贊成,是反對,亦頗難言。蓋自國中頑固不進步的一方想起來便覺可喜,便覺應該贊成;然而轉念想到真正建設的手續上,又覺這些一知半解、不生不熟的議論,不但討厭,簡直危險。”言辭十分冷靜。
最後,張奚若還是寫下了:“但因社會不能停滯不進,而且我們總是帶有幾分好新的偏向,故到底恐是贊成之意多於反對之意。”
那時,張奚若即將完成哥大的學業,對於“將來回國作事”有自己的思考:“嘗思將來回國作事,有兩大敵:一爲一味守舊的活古人,二爲一知半解的維新家。二者相衡,似活古人猶不足畏。此等維新家大弊,在對於極複雜的社會現象,純以極簡單的思想去判斷。換言之,那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發爲言論,僅覺討厭,施之事實,且屬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