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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被稱為“最嚴”的湖南“限宴令”——湖南省紀委9月17日印發的《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將正式實施。該規定首次對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出了具體詳細的規定,極具操作性。
嚴在哪裡?
婚喪宴請嚴控規模,其他宴席只能請親戚
這次印發的規定,從宴請種類及規模、禮金收送、車隊用車數量及報告流程等諸多方面,對黨政乾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作了具體要求。這一規定的施行,意味著此前湖南省《關於嚴禁領導乾部利用婚喪嫁娶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規定》(湘紀發〔2005〕12號,以下稱12號文件)將同時廢止。
規定提出,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對於操辦婚喪之事的流程,規定同樣做出了約束。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
對於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
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與12號文件相比,此次出臺的規定擴大了約束對象,從領導乾部擴大到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在立法目的上突出“兩個要管”,即既要管借機斂財等腐敗問題,又要管大操大辦、奢侈浪費等作風問題。
為何嚴管?
省紀委回應:“高壓一年半載,就會進入良性循環”
在湖南省紀委官網三湘風紀網開展的相關調查中,81%的網友認為當前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非常嚴重”或“嚴重”,74%的網友認為宴請開支給家庭生活帶來負擔。
但也有不同聲音出現,有觀點認為,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這都不准辦酒,是利用公權乾涉私權。對此,湖南商學院副院長、湖南省監察學會副會長王明高教授認為,一個無權無勢的工人或農民,大操大辦借機斂財,會有很多人來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雖然也擁有私權,但與普通群眾在身份上有區別,在有些情況下,一些私權必須讓渡。
湖南省紀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回應說,婚喪喜慶,對黨政乾部來說,很難說是單純的私事。再說,為老人做壽、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業是不是大事?現在操辦喜慶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門,就是這樣攀比出來的。有了這個規定,對那些被迫送禮的人來說是一種解脫。“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正如網友說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
任何改革或制度出臺,不可能皆大歡喜,只能爭取讓大多數人受益。這位負責人還說,規定一旦實行,客觀上短時間裡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即已經送出禮金但尚未操辦過喜慶事宜的人面臨“投資”收不回來的情況。但是,規定能給絕大多數人減輕負擔,從長遠來看,對大家都是有益無害的。
該負責人認為,“不准收送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和禮品”的規定,只要在紀律的高壓下實行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就會度過利益失衡期,待大家逐步適應新規矩,喜慶事宜的操辦就會進入一個良性循環軌道。
擔心什麼?
少數乾部突擊辦酒席,新規落實效果待觀察
其實,早在出臺這一最嚴“限宴令”之前,湖南各地已經在整治宴請風氣。10月15日,慈利縣委作出決定,免去“頂風作案”的慈利縣委辦副主任、接待處主任周國忠的職務。10月12日下午,周國忠在慈利縣芙蓉大酒店為兒子出生舉辦酒宴,並邀請本單位及部分縣直單位公職人員參與,被市、縣作風辦工作人員現場查獲。
此前,湖南省司法廳一名副廳長兒子辦婚宴,全省司法系統上百名乾警參加宴會,動用警車數輛。湖南省紀委展開調查,對於違規使用警車的單位和個人,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限宴令”實施在即,一些黨員乾部卻動起歪腦筋。據媒體報道,郴州市安仁縣少數乾部趕在新規實施前“突擊”辦喜慶酒宴。某酒店經理坦言,這段時間每天都是喬遷喜宴,“11月開始就不能辦了,很多人就趕時間嘛。”曝光後,安仁縣紀委、監察局隨即組織人員到縣城各大酒店調查公務人員操辦酒宴情況,對少數超過20桌的違規辦宴公務人員進行查處,責令其取消酒宴。10月25日,安仁縣紀委發布緊急通知,嚴禁全縣黨和國家工作人員11月1日前突擊辦酒。
突擊辦酒宴,也印證了不少網友的擔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三湘風紀網上,有網友留言說,作為澧縣一名普通的公務員,他非常反感吃酒。“就怕上面和稀泥,規定能否奏效,關鍵要看落實嚴不嚴”。
網友“滄海一粟”也坦陳了自己的懮慮,現在距執行日只有很短的時間,但在市縣級以下仍沒有組織基層乾部學習,也沒有展開大規模的宣傳,會不會又是一紙空文?他建議,要加強單位“一把手”的責任,本單位出現了違規辦酒的事情,要嚴厲懲處“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