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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3年度機動車年檢將於12月15日結束,昨日針對市民關注的機動車年檢和駕駛人年審的熱點問題,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在此,交管部門提醒,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可提前檢驗,因此12月份應檢車輛的駕駛人現在就可以“動手”辦理相關檢驗手續了。
交管部門負責人表示,駕駛人應提前接受交通違法處罰,消除交通違法記錄和處理完畢交通事故,方可辦理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手續。車主憑行駛證、機動車信息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稅證明等手續到所屬交警支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需要提醒的是,機動車檢測站週一至週五對外辦公時間爲8時30分至17時無午休,週六對外辦公時間爲8時30分至11時30分,車主可提前關注各檢測站驗車流量合理安排時間。
此外,12月31日前,持有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準駕記錄駕駛證,且有交通違法記分駕駛人及持有上述準駕車型外駕駛證發生致人死亡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未吊銷駕駛證駕駛人,應在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結束後30天內到所屬交警支隊接受審驗並簽註年度學習合格章。
審驗前,應參加不少於3小時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取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