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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因不滿校園管理及食堂高菜價,河北廊坊東方大學城內的廊坊市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數百名學生,在學校以掀翻食堂桌椅等形式表達不滿。廊坊市有關部門表示,經過做學生工作,這起事件大約經過2個小時後平息。(《新京報》10月28日)
9月13日,河南商丘柘城縣第二高級中學發生一起學生打砸事件,原因是學生及家長對封閉化壟斷環境中食宿服務價高質低的怨憤已久,終於爆發。短短一個多月時間,連續發生兩起類似事件,學生食堂緣何進入多事之秋?值得追問。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高等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高等學校食堂的主要功能是爲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具有明顯的公益性。但是在現實中,確實有一些學校食堂淪爲唯利是圖的商人,把學生和家長當成了唐僧肉。
柘城縣第二高級中學學生打砸食堂事件中,就有學生怒稱,“食堂比外邊飯店都貴”。校方則表示,食堂由一家餐飲企業承包,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其實,食堂外包經營並不是學校可以推卸責任的理由。有些學校監管不力、態度曖昧,就在於學校和食堂有千絲萬縷的利益勾連,甚至存在灰色的利益輸送。如果說食堂淪爲了見利忘義的商人,那麼學校就成了利益均沾的牟利主體,因此在監管上並不積極,甚至與食堂一道榨取學生的錢財。
亡羊補牢,猶未爲晚。但是,如果不打破壟斷經營、不引入公平競爭,特別是學校不履行監管職責,而且不尊重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建立及時有效的溝通機制,類似事件就難以避免。(秦淮川)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