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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龍江省肇東市市民羅春泉向記者反映,他於2010年10月開始在肇東市東躍村承包的4畝廢棄地,現因301國道擴建被肇東市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強制徵收,地面上的附着物也被強制清除,30餘萬元的徵地補償款也被徵收辦支付給了他人。
23日,羅春泉向記者提供了其與肇東市東躍村簽訂的《廢棄地承包收據》,收據內容顯示,羅春泉於2010年10月承包了位於肇東市301國道西市南外環路北側的一塊廢棄地,面積約4畝,承包期15年。記者也從肇東市東躍村證實,目前該手續在村裏仍有備案,地塊範圍也屬實。
羅春泉表示,他年初聽說因301國道修路擴路項目會經過其承包地,也一直等待徵地的具體通知。但是沒有想到,今年9月,在沒有收到任何徵收通知的情況下,他的承包地就被剷平,葡萄秧苗也被挖斷。當他找到肇東市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主任婁明玉討要徵地補償款時,竟被告知其承包合同無效,30餘萬元的徵地賠償款也已經給了別人。此後,其多次向婁明玉提出質疑並向婁主任要求看陳某承包該地塊的文件,但都遭到拒絕。
隨後,記者找到肇東市政府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主任婁明玉希望瞭解具體情況,婁明玉稱“給肇東市宣傳部去電話覈實記者身份後就接受採訪”,隨後不見蹤影,手機也一直關機。肇東市宣傳部工作人員稱:“婁明玉沒有與我們聯繫過。”
24日,記者來到肇東市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徵收辦公室韓副主任稱,得知徵地的消息後,自稱是地塊“主人”的羅春泉與陳某都出具相關文件。羅春泉出具了《廢棄地承包收據》,陳某出示了肇東市規劃局08年9月28日批准的《(大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土地直補折,但是沒有村裏的土地承包合同。當記者詢問撥放徵地補償款是否應該覈實相關文件真實合法性時,韓副主任表示當時“很急很匆忙”,並未進一步覈查。
從陳某提供的相關文件中可以看到,其要求的土地補償面積除了自己租賃的大棚地以外,還包含了羅春泉承包的4畝廢棄地,至於羅春泉的承包地是否屬於陳某,記者也聯繫了與陳某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的肇東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其主任劉雪松表示,陳某要求補償的大棚地旁邊確實還有一塊地,至於有多大面積,是誰的,他並不知道。
記者還從肇東市規劃局柴副局長處證實,陳某持有的規劃批件已經作廢了,沒有任何法律效應。柴副局長稱,《(大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只是臨時手續,申請辦理單位是園林管理處,臨時手續期限是一年,過期作廢。此外,園林管理處與陳某有租賃意圖,應該進行手續變更。
羅春泉說:“我的補償款被撥給他人,徵收辦也不給任何說法,太讓老百姓寒心。”
30餘萬元的補償款是否錯發?肇東市相關部門將如何處理此事?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記者解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