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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國會外交統一委員會所屬議員沈載權(民主黨籍)31日透露,外交部和法務部提交的資料顯示,從2009年至今年8月,駐韓外交官犯罪事件共計48起。
具體來看,2009年10起、2010年5起、2011年11起、2012年13起,今年截至8月爲9起。犯罪類型包括詐騙、毆打、性騷擾、酒後駕駛等。沈載權說,在這事件中韓國政府拘留調查的案件只有1起,未起訴案件有31起,向當事國大使提出抗議的有10起,吊銷駕照等採取行政措施的共3起。
他還表示,外交豁免權不能成爲免受處罰的萬能牌,駐韓外交使節至少要爲本國形象謹言慎行。
據報道介紹,外交豁免權(Diplomatic Immunity)是指國際間爲方便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各國依據相互尊重主權及平等互利原則,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互相授予的外交特權之一。外交豁免權包括司法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執行豁免。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員對駐在國負有下列義務:在不妨礙外交豁免權的條件下遵守駐在國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