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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李婧)27歲的薛女士爲三級智力殘疾,其丈夫樑某爲二級智力殘疾,二人結婚後共同生活了三年,而最近一年多的時間裏,薛女士已經二次起訴離婚。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審理了此案。
因薛女士爲智力殘疾,其母親張某作爲法定代理人蔘加了訴訟,張某訴稱女兒薛女士爲智力三級殘疾,與樑某結婚後,上了培智學校,生活基本能夠自理,還有了一份工作。但樑某的父母不懂照顧薛女士,還要求薛女士下班後做繁重的家務。樑某有更重的二級智力殘疾,生活中處處以自我爲中心,生活中經常是薛女士照顧樑某的生活,爲樑某洗衣做飯,但是樑某因爲智商的問題無法體諒薛女士,故要求離婚。
被告樑某辯稱其不同意離婚,願意在以後的生活中更多照顧薛女士的感受。樑某的父母作爲法定代理人稱,薛女士在與樑某結婚之前因爲沒有在培智學校進行過學習,生活無法自理,與樑某結婚後自己出資讓兩個孩子學習。現在兩個孩子在生活中逐步自理,還有一份工作,這都是自己的努力的結果。樑某雖是二級智力殘疾,作爲父母已經盡到最大的努力對兩個智障的孩子進行照顧,現在如果離婚,薛女士的母親張某獨自照顧薛女士很有困難,但薛女士兩次起訴離婚,實在不能理解張某和薛女士的想法。
經過法庭多次調解,薛女士母親張某終於道出要求離婚真正原因,張某稱薛女士的殘疾是後天造成的,不會遺傳,但是樑某的殘疾是先天的,可能會遺傳。現在薛女士和樑某一起生活三年多一直沒有生育子女,樑某的殘疾較爲嚴重,也許永遠不能生育。但是自己希望唯一的女兒能夠生育一個孩子,自己也在想辦法爲女兒尋一門更好的親事,可以結婚生子。瞭解了張某的真實想法後,樑某的父母雖然不希望樑某離婚,但是對張某的想法表示理解,故同意離婚,後雙方達成了離婚的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