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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爲了加快農業現代化,土地流轉正在成爲全國各地農村中普遍推行的做法。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在此基礎上深化探索,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公司,不僅避免了農戶單獨面對土地流轉糾紛時的無力,提高了土地收益,更讓農民“二次受益”。
像存摺一樣的紅色小本,“股權證”三個大大的字印在封面最中央,39歲的村主任林開明小心翼翼地捏着它遞給記者。大山深處的鳳崗街道西霞村,今年2月將全村412戶羣衆,摺合成1625股份,組成了“西霞盛農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全村2190畝土地全部委託給合作社,實行統一的對外土地流轉。
5年的嘗試,不僅讓林開明今天終於可以鬆了口氣,而且也讓他無意之中成爲推動沙縣整村土地集體信託、統一公司化流轉的“第一人”。
農戶—信託公司—承包戶
土地流轉中,農戶不再單打獨鬥
沙縣因小吃聞名全國,也因小吃造成農村土地大量閒置。全縣人口25.5萬,約20萬畝耕地,農村勞動力約9萬人,外出經營小吃的就高達6萬人。2012年,沙縣被列爲全國33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之一,農村土地民間流轉立刻呈現“井噴”狀態。
據統計,2006年前,沙縣流轉土地僅1萬多畝,而到2012年累計流轉12.98萬畝,流轉率高達65.3%,高居福建首位。在外經營了六七年,賺了幾十萬元的林開明前些年回到老家西霞村被選舉爲村主任。他面對最多、最麻煩的問題就是土地民間流轉引發的各種糾紛——或是由於經營不善,或是突遭自然災害,農業大戶常常“半路跳單”。農民們找不到跑掉的大戶就找政府,結果鄉鎮政府、村委會便兩頭捱罵,也是一肚子委屈。
可否讓土地流轉既能在市場經濟中規範起來,又能避免政府的行政行爲過度干預?2011年5月,經過反覆推演,沙縣縣委、縣政府決定從財政拿出150萬元做資本金,分別成立源豐、金茂兩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公司,並在全縣的11個鄉鎮設立分公司。運營的基本思路是,各個村在農戶自願的前提下將本村農地經營權統一信託於兩家公司,受託後兩家信託公司再統一向外來承租農地的農業大戶和農業公司進行流轉。
“資本金是專門負責先期向農民預付和墊付土地流轉保障金及收益,萬一發生違約行爲,也將由公司統一負責向承租人追討。”沙縣農業局局長、源豐公司總經理鄧聲豪告訴記者,“實際上,就是在他們二者之間建立了一道‘防火牆’。雙方經營中可能出現的責任,將不再由政府而是改由公司承擔。”
信託公司是怎樣日常運轉的呢?兩家信託公司成立後,沙縣把全縣的農村耕地位置、大小、基礎條件、流轉標準等情況彙集起來,通過統一的網絡信息平臺,統一對外招商,全縣土地流轉速率由平均2—3個月,縮短至一週左右,大大提高了農時利用效率。信託制度推行兩年來,再未發生過一起違約事件。
收益增值+項目投資
土地信託爲農民帶來二次收益
減少乃至杜絕違約,並非沙縣縣委、縣政府建立土地經營權信託制度的全部初衷。“流轉後,土地的產出效益應該要比原來更好,這纔是流轉的結果。”沙縣縣委書記袁超洪告訴記者,“所以我們又設計了一個方案,既能鼓勵農業大戶投入土地建設、又能在增值後的產出中讓農民‘二次受益’”。
林開明的“二次受益”正是源於信託後的增值——西霞村的2190畝耕地其中1/3以上是山壠田。所謂“山壠田”是指地處大山深處,只有羊腸小道相通,幾乎沒有水、路、溝渠等現代農業所必需的基礎設施配套。其實這也正是整個號稱“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省山區農村的現狀。不難想象,這樣的山壠田是無人愛租的。
在信託公司的幫助下,他們把全村農地整體出租,依據每家的股份,所得收益按股不按田進行分配,這樣就保障了每戶羣衆都能受益;而承租的大戶則通過規模化的經營,也有效提高了收入效益。原本承租時定下的每畝折成300斤幹谷時價的標準,目前也提高至400斤。而增值出的100斤,90%作爲西霞村入股羣衆“二次受益”的分紅,10%則成爲了村集體將來用於全村的公益支出。
這當然是個很理想的設計,然而前提是需要整村化的土地信託入股。對於沒法整村入股的,沙縣的“二次受益”則來自於“項目投資”。
在高橋鎮新坡村,由鋼製大棚搭建的500畝蔬菜基地內滴灌、排水、送肥等一系列現代化、高科技農業設備一應俱全。邊上還配備一座佔地2畝、全數控、將科技“武裝到每一個細節上”的育苗場。“這樣的蔬菜大棚,每畝平均投資要3.5萬元。”業主葉誠貴是福清籍來沙縣投資的客商,早年移民澳洲,2009年時帶着一身技術回國投身農業。然而運氣不好,一回來小葉就連續遭遇特大洪水、低溫等自然災害,結果損失慘重。2012年,沙縣農業局申請到了國家“新增糧食產能項目”中三明市其中配套的一個100萬元的“農業基礎設施的補貼配套項目”。鄧聲豪決定把這個項目用在小葉的基地上,但有個條件:60%用於無償投入,40%要作爲信託公司的投資,小葉要分10年返還;而返還款中的60%則分給新坡村用於村集體公益建設,另外的40%則作爲信託公司的滾動發展資金。
前不久,小葉的首期4萬元返還款已交付信託公司。目前,源豐公司已經獲得這樣的返還款20多萬元。流轉出的土地“產出增值”成爲現實,“二次受益”的長效機制初顯,信託公司的正常運營也有了保障。也正是因爲具備了這樣一舉三得的優勢,10月份,福建省委、省政府決定正式在全省開始推廣沙縣土地信託制度。
政策分散難成
二次受益渠道仍有擴容空間
然而,鄧聲豪卻依舊發愁。爲什麼呢?
愁的不是信託制度所激發出的投資農業生產的熱情,而是“二次受益”的補貼渠道如何才能再擴大些。
據統計,目前沙縣已落地農業規模項目126個;而全縣農業機械總動力也增加至10萬千瓦以上,農機綜合水平達到了36%;引進設施農業48個,總面積8000多畝;農民自發成立的合作社達到183個;與此同時,類似西霞村這樣的“整村推進”,也在全縣開始。
“其實現在每年中央、省兩級多個部門給予惠農、強農、扶農的資金、項目有很多。”鄧聲豪說,“平均算下來,一塊地上至少有七八個部門在投放項目和資金。我們希望的是,政策之門能否再放開些,讓我們把這些項目和資金捆綁在一起使用?”
100萬元在葉誠貴看來實在是“小意思”,然而這已經是作爲縣農業局幾年來能爭取到的一筆相當可觀的項目。但國家涉農資金和項目,並非只有農業局一家纔有。國土、水利、農辦、林業、發改委等也都有,而且更多。僅沙縣這些部門一年能爭取到的中央、省兩級涉農項目與資金就高達1000多萬。
以前這些錢大多用於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洋麪田(相對於山壠田,地處平坦地區),當下最急需改造的則是山壠田,而這也正是上級部門關注較少、投資不多的領域,同時也是目前土地流轉中最具“產出增值”的部分。
然而由於怕上級部門不允許,眼下沙縣還只是將國家各類涉農項目的市、縣兩級配套資金用於鼓勵大戶發展設施農業,而這樣配套資金顯然是杯水車薪。“如果能把省級和其他部門的涉農資金,讓我們集中捆綁使用,效果將來會更爲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