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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陌生人因網絡結識,卻也因網絡結怨,二人在網上聊天時因意見不合,相約見面互毆。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二人提起公訴。
李某和穆某本來是陌生人,因同在一個QQ羣裏成了網友。今年3月1日凌晨1時許,李某發佈了一條相約羣友聚會的消息。作爲羣主的穆某發現此聚會未經其同意,非常氣憤,欲將李某“踢出”QQ羣。二人因協商未果,繼而在網絡上發生口角。隨後,二人相約於河西區某路口見面相互毆打。李某用拳頭擊打穆某眼部及面部,並將其右手指掰傷。當穆某欲駕車離去時,李某坐在穆某車的前機蓋上阻攔。爲擺脫李某,穆某駕駛汽車畫龍行駛,將李某甩下汽車,並將其左足軋傷後離去。路過的羣衆看到後報警。民警趕至現場將李某抓獲。不久後,穆某到公安機關自首。經鑑定,李某左脛骨、左腓骨、左足骨等處受傷;穆某右眼眶、右下臂及右手環指骨折。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李某和穆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爲,李某、穆某目無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多處輕傷、輕微傷後果,二人的行爲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個月,判處穆某有期徒刑8個月。(記者王姝雅 通訊員張瑩 元紹泉 高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