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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情人家中偶遇另一男子,頓時醋意大發,持木棍毆打對方頭部,一頓發泄後仍不解氣,又於次日再次毆打對方,致對方頭部重傷。後該男子在接受警方詢問期間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日前,紅橋區法院經審理,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甘肅省無業男青年羅某雖已結婚,但仍與女青年張某交往。2012年9月17日,羅某的妻子李某得知此事後,與羅某一同從甘肅老家來到天津找張某理論。9月18日零時許,羅某與李某一同來到張某位於本市紅橋區的租住地,不想,卻撞見被害人史某與張某在一起。羅某見狀,勃然大怒,拿起從途中撿拾的木棍對史某的頭部、肢體進行毆打,後史某藉機逃離。當日11時許,羅某再次前往上述地址,用購買的自行車鏈鎖對被害人史某頭部等處繼續毆打。上述兩次毆打致被害人史某急性輕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右顳頂硬膜外血腫,雙顳頂頭皮軟組織挫傷伴血腫形成。經鑑定,史某頭部損傷程度構成重傷。同年11月23日,羅某因涉嫌吸毒被當地公安機關詢問,其間,他主動交代了尚未被公安機關掌握的上述傷害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