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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物價局就該省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召開聽證會,聽證方案“一邊倒”獲得通過,只有1人持反對意見。學費標準調整後,平均上漲幅度爲20.96%。
我國高等教育實行成本分擔機制,根據1996年原國家教委出臺的《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高等學校學費佔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具體比例必須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羣衆承受能力調整到位。”也就是說,高等教育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擔,有條件的地方政府應儘可能多地承擔,學生承擔的比例不得超過25%,這是一條不能逾越的政策“紅線”。
根據成本監審,2010年至2012年山東省高校生均培養成本爲1.72萬元,比2004年至2006年的0.81萬元提高了0.91萬元。按25%的比例計算,調整後的平均學費不應超過4300元。而實際情況是,此次調整,文史類每生每年學費由3400元調整爲4100元,理工農類由3600元調整爲4600元,醫學類由4000元調整爲5400元,藝術專業由6000元調整爲8000元。很明顯,調整後的平均學費超過4300元,突破了政策“紅線”。
據山東省物價局負責人介紹,該省高校學費標準自2000年至今一直未作調整。這本是爲了說明此次上調學費的正當性,卻在不經意間透露了一個祕密:目前山東省高校學費標準與2000年相當,即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藝術專業學費分別達到3400元、3600元、4000元、6000元,而2004年至2006年山東省高校生均培養成本僅爲0.81萬元,按照25%的比例,平均學費不應超過2025元。這說明,至少從2000年至2006年,山東省高校一直在違反國家規定向學生多收費。
類似問題並非山東省獨有。今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召開聽證會,將高校學費平均標準由3727元提高到5077元,而根據成本監審,廣西過去十多年以及調整後的大學學費,同樣都突破了25%的政策“紅線”。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廣西還是山東,都強調本地高校學費標準“明顯偏低”,在全國各省區市中排名靠後,以此爲學費上漲尋找理由。這一方面說明,突破政策“紅線”的並非個別省份;另一方面說明,在提高大學學費方面,各地呈現出相互攀比之勢。
這是一個值得警惕也讓人憂慮的信號。我國高校中特困生、貧困生所佔比例高達20%,學費上漲會讓更多學生上不起大學。而且,目前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學費上漲會讓更多學生及家長覺得上大學不合算,導致“讀書無用論”擡頭。從2000年至2007年前後,教育部幾乎年年強調高校學費不得上漲,確實起到了作用,這幾年,要求一放鬆,很多高校學費便出現“報復性上漲”。看來,有必要再次明確25%這條政策“紅線”,並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確立其權威。否則,各地大學學費相互攀比形成惡性膨脹,將會對高等教育貽害無窮。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