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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發改委(市物價局)獲悉,經市政府批准,從今年供熱期開始,我市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計價,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爲40元。居民供熱價格暫不調整。
本次調價的主要原因是爲了緩解燃氣供熱在全市集中供熱中所佔比重快速增加而帶來的成本上升壓力。作爲清潔能源供熱,燃氣供熱成本要高於燃煤供熱的成本。同時,國家今年7月份大幅提高上游天然氣價格又進一步提高了燃氣供熱成本。雖然煤炭價格有所降低,但全市平均供熱成本仍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對此,政府加大了財政補貼力度,燃氣供熱企業也自行承擔了部分燃氣漲價因素,但仍需通過適當提高集中供熱價格來彌補供熱成本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