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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10月25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意在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這一利好令市場大爲振奮,被媒體普遍解讀爲“零門檻”辦公司。
在11月7日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介紹說,改革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二是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爲年度報告制度;三是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四是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五是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
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有着怎樣的意義?如何破除激活市場主體的各項制度障礙?事中事後監管怎樣做好?下一步又會有哪些配套措施跟進出臺呢?
開公司門檻降低利弊何在?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的五大改革內容的第一項,就是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同時,會議還要求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這是不是意味着“一塊錢就可以開公司”了呢?
對此,張茅解釋說,“一塊錢辦公司”是一個形象的比喻,並不是說不用花錢就可以辦公司了。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的基本條件之一,而且維持公司運營也需要一定的資本,辦公司要有場地和人員。實際上,股東沒有按規定的時間交付出資,根據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要承擔民事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指出,對於真正想詐騙的人來說,公司最低註冊資本起不到防護作用,騙子公司可以委託代理公司墊資,等於真正的騙子沒擋住,但把誠實的創業者擋在門檻之外了。新政策雖然不排除將來有被濫用的可能,但可以通過建立健全失信制裁制度來防範和化解,總體上利大於弊。
張茅說,改革舉措能夠激發投資熱情,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對創新企業的發展有較大的推動作用。推進改革試點以後,個體私營經濟增加的量非常快,也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等新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
寬進之後企業失信咋辦?
“寬進嚴管”是此次改革的原則之一。但是,企業註冊“寬進”之後,企業出問題怎麼辦?有人提出來,註冊資本取消了最低限制,從實繳登記制改成認繳登記制,是否就會出現皮包公司遍地的情況?公衆是否會因此面臨因被皮包公司騙錢難以追討的困境?
張茅就此表示,深圳和珠海的試點從今年3月1日開始改革,到年底也不過是三個季度,但是企業的數量大大增加,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是平穩的,沒有出現過去一些人擔心的大量的虛假、欺詐。“皮包公司”說自己是1億元資產、1萬億元資產的情況並沒有大量出現,總體情況是正常的。
事實上,改革在“寬進”的同時還有“嚴管”。張茅表示,首要是轉變監管方式。改變過去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實施監管的方式,更加註重運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約束的手段,推進誠信體系的建設,強化信用監管,用加強信用監管的方式促進市場的誠信經營。
“如果沒有社會信用體系,僅靠政府、工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巡查、抽查,實際上作用還達不到嚴管的目的。”張茅說,要構建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和企業之間的交易、個人和企業之間,都可以通過查詢信息系統來了解信用狀況。通過建立健全相應的信用激勵懲戒制度,對失信的行爲共同採取措施,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正是此次改革的五大內容之一。張茅表示,隨着誠信體系的建立,個別企業誠信缺失的現象會越來越少,因爲一旦產生,它付出的成本會很高,大到企業承擔不起的程度。
轉變政府職能突破口?
就改革的內容來看,第一、三、五項可以說是爲了降低門檻,第四項旨在創新監管方式,剩下的第二項內容“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爲年度報告制度,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卻別有一番含義。
張茅表示,年檢制度這次改成年報公示制度,是方便企業的一項措施,比如說過去的年檢制度,經常有的企業因爲工作忙忽視了年檢,企業受到了很多的懲戒,而且年檢還要繳費,現在改爲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業,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此外,抽查制度也非常重要。工商部門或其他部門想查誰就查誰、想罰誰就罰誰、想罰多少就罰多少,這種現象要從根本上進行改變。
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爲年度報告制度,這一點已在廣東深圳、珠海開始試點。知名經濟學者馬光遠認爲,取消工商部門對公司的年檢,建立規範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政府再也不能以此來收費和折騰公司,這是釋放出的最大的制度紅利。
張茅在闡述此次改革的意義時,首先提到的就是“這是轉變政府職能的一個重要舉措”。他說,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進一步劃清政府、市場和企業之間的界限,把政府應該管的事情管好,充分調動市場和企業的積極性。這個改革主要促進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協同監管、落實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從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來看,這是一個重要的舉措,也是一個重要的突破口。這項改革舉措的推行也必將推動一些部門轉變政府職能。
目前,工商總局正在抓緊提出修改《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議。張茅說,現在各地政府、企業反映很強烈,紛紛要求儘快實施。各個部門要協調配合,使這項利國利民的措施更快、更好地落地生根。(本報記者陳恆鄭北鷹)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