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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名40歲男人因爲搶劫、強姦、敲詐三罪在江東法院受審。
他自稱,15年前是廈門大學的高材生,在初戀中栽了跟頭,從此就一直以坐檯小姐爲對象實施犯罪,這次是他的四進宮。
男人姓錢,外形不錯。這次受審前,他因盜竊罪被判過2次,後又因強姦罪和搶劫罪判了8年,犯罪的對象都是會所的陪伺女服務員。
去年年底,剛從監牢出來不久的錢某在寧波一家會所的電梯裏,遇到一名20多歲的夜場女郎趙某主動搭訕。他心中不齒,卻又表現得十分熱情。
錢某告訴趙某,他是上海人,常年在寧波經商,已經在寧波買了房子。趙某聽後,十分心動。
聯繫了一段日子,錢某覺得時機成熟了。
他給趙某打電話,說有幾個朋友要從上海過來,希望她能在那天扮演下女友,撐撐場面。趙某答應。爲表謝意,錢某約她平安夜吃飯。
兩人約在一家咖啡廳,錢某提議喝紅酒。趁趙某上洗手間,錢某將迷藥下在了酒中。
第二天,趙某發現躺在自己家裏,手機錢包沒了,內衣也不是昨天穿的。
不久,她接到錢某的電話,表示手裏有一段她承認“坐檯”身份的錄音,希望向她“借”5000元。
趙某惶恐不安,報案,錢某落網。
今年8月,錢某在江東法院受審。
庭審最後,他的總結陳詞相當有特色。
錢某將往事娓娓道來。他說25歲那年,就差一年就要畢業了,那時他認識了一個很漂亮的女孩,一頭墜入了愛河。女孩不停向他借錢,借完就不見了。
最後一次,在廈門大學校門口外的海邊,她告訴他,她吸毒。他說沒關係,可以戒。
實在沒錢,女孩就去販毒,錢某幫她放風。女孩被抓了,錢某去保她。15天后,女孩出來了,繼續吸。最後,她把錢某甩了,跟另外有錢人走了。
不到8個月的時間,錢某說,自己什麼都沒有了,完全被女孩拖垮,學業也沒法繼續。
“我恨她們!從那個時候我就開始報復她們!”
憑着一張巧嘴,錢某在坐檯小姐身上如魚得水。
法官問他,有沒有想過,這種報復有沒有意義。他想了想,說,一點意義都沒有,“我毀掉了自己的人生,所以我認罪。”
近日,江東法院以搶劫罪、強姦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對錢某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錢某覺得判得太重,不服,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