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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如何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怎樣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就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
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參加決定起草工作的陳錫文認爲,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
一是法律已經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還沒有得到充分保障。要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讓農民合法的財產權利得到充分保障,這是最基本的。這方面工作正在推進。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等舉措,就是爲保障農民的財產權利奠定重要基礎。
二是創造更好的制度使農民的財產權利得到更好的運用。爲此,全會決定要求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就是爲保障和實現農民財產權利而提出的重要舉措。需要指出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既不能損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也不能讓農民流離失所。
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此,陳錫文表示,這一表述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就曾提過,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強調這個問題,明確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陳錫文認爲,這些是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重要舉措。
陳錫文強調:“我國是人均耕地非常稀缺的國家,土地制度再怎麼改,也不可能、更不可以隨便讓耕地變成非農建設用地。”陳錫文說,“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必然要佔一部分農村土地,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尊重農民權益,讓農民失去土地後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在陳錫文看來,未來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土地是誰的就要尊重誰的權利。過去徵地制度對農民的財產權益尊重不夠,所以矛盾糾紛不斷。二是要嚴格保護耕地,對土地利用嚴格按照規劃進行用途管制。
陳錫文說,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大量工作要做,要認真總結農民的訴求,以及整個社會對這個重大問題的看法,也要總結各地實踐中創造的有價值的經驗,使相應的法律法規與時俱進。
從全局角度爲農民真正提供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的制度
陳錫文說,《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這是跳出“三農”,從全局角度,爲農民構建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的制度保障。
陳錫文表示,全會提出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這16個字含義深刻、意義深遠,當然任務也非常艱鉅。
他提供了兩組數據:
——2003年中央財政對於“三農”的全部支持是2300多億元,2013年則是1.3萬億元以上,增加了4倍多。這是個非常大的變化,如果沒有一整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農村這些年的變化不會這麼大。
——到今年9月底,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有1.7億人,在本鄉本土從事非農產業的超過1億人,也就是說,農村勞動力中有一半左右不依賴土地就業了,工業化城鎮化發展帶來了大量就業機會,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不斷提高。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今年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在人均純收入中的佔比將會超過家庭經營收入。
“需要看到,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固定爲一種制度,成爲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主要障礙,所以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除。”陳錫文說,“爲此,決定要求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一是指推動土地、資金、勞動力等這些生產要素在城鄉平等交換。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農村土地徵用中農民補償過低、農民工同工不同酬、農村金融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二是指教育、衛生、文化和社會保障等公共資源對農村的均衡配置。近年來,我國農村已經建立了免費義務教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制度,但是待遇和保障水平與城鎮居民有很大的差距。在這方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就是今後要發展的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與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相適應
陳錫文說,當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着耕地越來越少、對農產品需求越來越高的矛盾,怎麼解決?既要靠增加農業投入、完善水利設施、促進農業科技進步等舉措,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也要調動廣大農民羣衆的生產積極性。因此,決定提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就是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今後,除了大多數的普通農戶承包家庭經營之外,還要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組織、產業化經營等新型生產主體。
“如今,在農業生產活動中形成了兩類主體。一類生產農產品,種糧種菜,是生產經營主體。還有一類不直接生產農產品,而給生產者提供服務,這就是我們講的服務主體,也就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陳錫文說,“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經營規模的不足。”
陳錫文說,創新農業經營體系,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必須要走的路。但這個過程要與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和農業人口轉移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相適應。
陳錫文說,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爲城鎮居民,是我們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決定對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明確了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放開落戶限制的各項要求。今後隨着這一改革的推進,將使大批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真正的“人口城鎮化”。決定還要求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就是說對那些在城鎮常年務工的、暫時不能或者不願落戶的農民工也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務。
陳錫文最後表示,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最大的難題是如何攜手幾億農民一起奔小康。三中全會的決定爲解決這一難題指明瞭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