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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一套私產住房在同一年度內交易兩次或兩次以上的,購買該套住房的市民在該年度內,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市民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尚未出售該套住房。本市將於2013年12月20日起執行一項新規定,打擊和防範部分不法中介利用總價較低的小戶型私產住房反覆交易套取住房公積金,獲取高額非法收益的行爲。
不法中介如何違規套現
據瞭解,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本市對職工償還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無貸職工租房的,以及家庭成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等情況也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管理部門對提取程序把關非常嚴格,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手續費。但是近年來,包括本市在內的很多城市都出現了不法中介鑽政策漏洞從中牟利。不法中介爲急於提取公積金的市民精心“包裝”一個買房過程,然後再將房過戶給原房主,從而將公積金“套現”出來。在這個過程中,部分中介收取提取公積金金額的15%至50%爲手續費。甚至一些總價較低的小戶型私產房一年之內就被買賣了數十次甚至上百次。
新規遏制多次交易“急取錢”
爲遏制不法中介這種造假套現行爲,近日,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臺文件規定,一套私產住房在同一年度內交易兩次或兩次以上的,購買該套住房的職工在該年度內,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交易的購房職工可在以後年度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內人士指出,此舉實際上延長了私產房被過度轉賣的交易週期,一套房屋的多位買房人不可能在一年之內多次提取公積金,中介也無法實現所謂的“幫人急取公積金”的承諾。此舉對不法中介可做到“精準打擊”。
不影響買房人正常交易
那麼新規是否會對正常交易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影響呢?據專業人士對本市私產住房交易情況研究統計,居民在購買私產住房後,通常在至少5至6年後交易,在同一年度內交易兩次或兩次以上比例極小。儘管有少數熱門的“學區房”會出現一年之內交易兩次的情況,但是買房人爲子女入學一般都會提前準備,按照本次新規,只要他們耐心等買房時間跨年度後仍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