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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18日原則通過了《廣州大橋拓寬工程和系統解決方案》,拓寬工程位於目前廣州大橋的東側,路線總長1.73公里,工程總造價約3億元。
市長陳建華明確要求,要將這項惠民的民生工程做好。根據各方面反映的意見,《方案》提出要將廣州大道沿線7個重要交通節點的解決方案一併同步完成,絕不能在廣州大橋拓寬通車之後,依然擁堵如前,讓老百姓罵娘。
事實上,廣州大橋拓寬作爲民生工程,除了擴建好新橋,打通好分流的節點之外,由誰投資、是否納入年票收費,也同樣受老百姓關心。
我們知道,目前廣州實行年票制收費的路橋是包括廣州大橋的。年票制收費,是政府還貸公路的一種捆綁收費方式,也屬於收費公路的收費,不能認爲是不收費。年票收費如果無限期地延長下去,就會異化成第二種“稅收”。如果把廣州大橋拓寬工程的3億元投資納入年票制收費還貸的基數,進而延長廣州年票的收費年限,老百姓是同樣會有意見的:什麼都收費,我們交的稅幹嘛去了?何來惠民呢?顯然,這不是“改善出行”就說服得了人的。
在這個問題上,華南快線就是一個讓人不斷詬病的例子。儘管華南快線並非政府還貸公路,但道理也是一樣的——它確實方便了市民出行,不過,由於設站收費且收費頗高,甚至比其他高速公路收費還高,儘管後來在省交通廳的整頓下,收費有所規範,但還是不斷受到各方質疑,至今還有人呼籲取消其收費!
像廣州大橋這類市政路橋,本來就應由市財政出資建設,無償提供給市民使用,它屬於公共財政的服務範圍。在財政收入連年高於GDP增長的今天,再使用“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方式去籌建或改造市政路橋,顯然已經不合適!在前幾年,就曾有過廣州大橋東擴之後“納入年票收費還貸”的議論,我們堅決認爲不能同意。
在前天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陳建華市長明確詢問了市財政局負責人“有沒有錢”,而市財政局也明確表示,財政有這筆錢,可以按工程進度撥款。這就顯示:廣州大橋拓寬工程的投資者是市財政!按照“財政撥款建設的公路(包括路橋)不得收費”的原則,廣州大橋拓寬工程建好之後,是不能納入年票收費的。
這纔是拓寬工程“惠民”的根本所在。同時,我們還建議市政府公佈每年的年票還貸基數和還貸情況,接受市民的監督。(王則楚)
(作者是省政府參事、廣州市重大城建項目公諮委副主任)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