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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賭債,男子李某在淘寶購買了刷卡器、讀卡器等設備後,到快遞公司應聘保險單快遞員。派送保險單時,他用改裝的POS機記錄客戶銀行卡信息,之後制作克隆卡,盜刷客戶銀行卡30餘萬元。昨天,記者從海淀檢察院獲悉,李某被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批准逮捕。據承辦人介紹,李某的案件並非個案,該區檢察院已經辦理了多起類似案件。
□案情
車主買保險銀行卡被盜刷
今年3月6日,陳先生從網上買了份車險。3月7日,平安保險發短信告知陳先生保險單已經配送,配送員是李某。
3月7日下午2點半,李某來到陳先生的辦公室,告知陳先生交1889.42元的保險費。陳先生用銀行卡付賬,李某先拿出一個POS機刷了一下,然後稱沒電了,之後他又拿出一個POS機刷卡,並讓陳先生輸入密碼,這一次交易順利完成。
因陳先生投保時,平安保險正在搞活動,投保者都有贈品,陳先生讓李某在3月11日把贈品送來,但到了那天李某並沒有出現,打他的電話也是關機。這讓陳先生回想起李某兩次刷銀行卡的事,他馬上到銀行查詢,發現自己的賬戶於3月9日有20餘萬元被劃出。陳先生立即報警。警方經調查,於7月26日將李某抓獲。
為獲信息應聘保單快遞員
據悉,2010年以來,李某經常到澳門等地賭博,輸了很多錢,此後他一直想辦法還債。今年2月,李某發現淘寶網上有銷售刷卡器、讀卡器、寫卡器等設備的信息,於是他就想找一個能夠接觸POS機刷卡的工作,進而想辦法復制別人的銀行卡,盜刷卡裡的錢。
李某先是通過淘寶網購買了一套設備,其中包括刷卡器、讀卡器、寫卡器、POS機、磁條卡、微型DV錄像筆。通過出售者提供的教程,李某將讀卡器和POS機組裝起來。
今年3月,李某偽造了身份信息,化名王雷,到一家快遞公司應聘保險單快遞員,負責配送平安保險公司的保險單,並代收保單費用。之所以應聘這個工作,是因為公司會給快遞員配發POS機,方便收費。
上班後,李某將購買的微型DV錄像筆安裝進了公司配發的POS機插天線的位置中。
秘密攝錄密碼制作克隆卡
據辦案人員介紹,以客戶陳先生的遭遇為例,李某到達陳先生處後,先用自己改裝的POS機刷了陳先生的銀行卡,儲存並復制了陳先生的銀行卡信息。然後他和陳先生稱POS機沒有電了,隨後再用公司配發的POS機刷陳先生的卡收取費用。
在陳先生輸入密碼的過程中,李某悄悄安裝的DV錄像筆將陳先生輸入密碼的過程錄制了下來。回到家,他用電腦將陳先生的銀行卡信息通過寫卡器寫入從網上買來的帶有空白磁條的卡中,之後便拿著這張復制的銀行卡四處刷卡消費。消費所得的商品,他大都變賣套現用於償還賭債。
“李某盜刷陳先生卡中20餘萬元,他先到黃金首飾批發城購買了600克的黃金首飾,之後變賣。”辦案人員稱。
□案值
復制9人銀行卡騙30餘萬
李某交代,他用上述方式盜刷銀行卡不止陳先生一人,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他先後共盜取了30名客戶的銀行卡信息。為了躲避公司的調查,李某在之前的快遞公司工作一周後便離開了。他再次應聘到其他快遞公司時,偽造了不同的身份信息。
據承辦此案的海淀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檢察員韓志泰介紹,李某應聘的幾家公司均是和平安保險合作的快遞公司,李某一直借收取保費的名義盜取客戶銀行卡信息。
“李某的反偵查意識很強,根據他使用克隆卡在ATM機上盜刷的監控錄像顯示,為躲避警方偵查,他通常會在多個地點取現,取現時還都戴口罩作為掩護。”韓志泰說。
目前,李某已經被海淀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批准逮捕。警方根據李某的交代,已經與9名被害人取得了聯系,提取了相關的證言,通過復制這9人的銀行卡,李某詐騙30餘萬元。
□檢方分析
網絡購買作案設備很容易
韓志泰表示,網絡上很容易購買到作案設備是這一犯罪發生的誘因之一。不法分子在網絡搜索引擎上鍵入“銀行卡復制器”“銀行卡解碼器”等關鍵詞,就能找到很多廣告帖和商家,這些商家一般都出售整套設備,包括:銀行卡復制器、銀行卡信息數據采集器、微型無線攝像頭、銀行卡專業制作軟件、空白卡、芯片數據鏈接線等,根據設備配置的高低,出售價格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
此外,有的商家為吸引買家甚至將不法分子使用這些設備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的成功案例貼到商鋪內,以顯示其設備功能強大。不僅如此,網上還有大量關於使用這些設備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的教學文章,“包教包會”、“終身技術支持”等詞語在各個銷售網頁上十分醒目。
“銀行卡復制器”等設備是不允許銷售的,買賣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有央行批准的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纔有這個資質,而且銷售對象也必須是正規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私下銷售,更不得擅自制造銀行卡。如果這些出售“銀行卡復制器”的經營行為達到一定額度,就涉嫌非法經營罪,但是目前在法律層面還沒有有針對性的法律條款來約束。
POS機裝采集器外觀隱蔽
韓志泰說,POS機裝上采集器後很隱蔽,就嫌疑人李某的作案手法來看,他每次均用被害人的銀行卡在不同的兩個POS機上刷卡,並且POS上還裝有DV攝像機,但是由於采集片很薄,攝像機也裝在很隱蔽的天線位置,被害人刷卡時,對於這些問題毫無察覺。
同時,韓志泰檢察員指出,追究這些出售者的刑事責任在實踐中也存在難度,因為定罪時需要銷售或者獲利達到一定額度,而在取證過程中,因為是網絡銷售,很難對於其銷售或者獲利的額度進行統計。至於按照信用卡詐騙罪的共犯來定罪量刑,又需要收集買賣雙方的證據,例如讓實施信用卡詐騙犯罪盜刷他人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來指認自己就是從某個人手中購買的,因為往往都是通過網絡聯系,而無從查找。
芯片卡難復制銀行應推廣
韓志泰稱,各大發卡行有義務尊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銀行卡的安全問題是銀行業務服務中的漏洞,銀行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政策措施同時推進保障消費者的用卡安全。“這就如同生產廠商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安全一樣,一旦出現質量安全隱患,就該承擔責任”,銀行也應承擔對自己服務存在瑕疵的責任,因為銀行卡是銀行提供給客戶的,銀行卡存在這種明顯問題,銀行有責任加以改進,以避免客戶的利益受到損失,讓用卡安全得到保障。
我國發行的銀行卡大部分都是磁條卡,磁條信息很容易被復制、進而克隆盜刷。現在國際潮流是以芯片卡替代磁條卡,將信息內置。與磁條銀行卡相比,芯片銀行卡內敏感數據難以被復制,安全系數更高,但造價比較昂貴,制作成本也是磁條卡的5倍左右。
目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主要使用的是芯片卡,但在我國使用中的銀行卡90%還是磁條卡,芯片銀行卡的發卡量還很少,近年來各大商業銀行開始陸續推廣芯片卡,但是發行量不大,主要原因是使用芯片卡成本比較高,再加上相關設備的昇級比較緩慢,推廣的成效不大,因此推廣安全系數更高的芯片卡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