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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公交需等待,騎車怕被偷,步行又嫌累,如今在路上經常能看見穿着輪滑鞋,踩着滑板“刷街”的年輕人。然而把馬路當成運動場,帶來的安全隱患卻不容忽視。
推崇 便捷遠勝公交和騎行
小徐是一名白領,家住西南樓,在圖書大廈附近上班,每天上下班,他的代步工具就是一個滑板。“我上班這趟路程並不遠,坐公交三站就到。但每天等車、堵車都會耽誤很長時間,本來10多分鐘的路程,有時要花半個多小時。但是如果我滑滑板,5分鐘就能到。而且還不用像自行車那樣找存車處。”
學生小來總是揹着一個大容量的雙肩背,因爲這樣可以隨時裝上他的輪滑鞋:“我在學校和家之間都是滑輪滑出行的,比公交地鐵都方便。對我們來說,一是滑輪滑很上癮。二是爲了方便,近一點的地方就滑着去。”輪滑愛好者小來說道。
如今,像小徐、小來一樣利用旱冰鞋、滑板、電動滑板車作爲出行工具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但是,馬路上的這些“滑行者”往往不習慣走自行車過多的非機動車道,而是在車速更快的機動車道穿梭。讓很多旁觀者都不由爲他們捏了一把汗。
擔憂 輪滑上街安全有隱患
“看到過幾次滑輪滑上馬路的,什麼護具都沒戴,就在自行車流中穿來穿去,速度比自行車還快。一是怕他們撞着別人,二是怕他們自己出意外,看着我手心裏都出汗。”讀者孫先生說。“有些孩子滑滑板時還戴着耳機,是耍帥吧?可萬一聽不見汽車鳴笛,那就太危險啦!”對於公交、步行、騎車和滑行工具在各方面的比較,還有網友做出了表格。(見後表格)
從事輪滑培訓運動多年的許先生告訴記者,進行滑行運動時,運動者往往要集中精力對於運動的速度、力度、地面平整情況進行觀察調整,這樣就很容易忽略路面車輛的情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交警提示:輪滑上馬路將被追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有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如果有市民違反條例在道路上滑行,將會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使是小孩,也要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交警表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行爲是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爲。(記者 王月焜 實習生 尤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