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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湖南各高校向所有納入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生收取學費。近日湖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發文進一步規範湖南研究生教育收費。
湖南規定,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學費爲每年1萬元;專業型博士研究生醫學專業學費爲每年1.5萬元,其他專業學費爲每年1.4萬元;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爲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專業的不同,學費爲每年8000元至2萬元不等。湖南允許各高等院校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收費標準。
此外,湖南嚴禁各高校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爲名違規收費,嚴禁向計劃內研究生收取學費,以免加重學生經濟負擔。(記者李旭林)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