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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王龍琴)伊核問題談判開始於2003年。目前,伊核問題談判存在兩種形式並存的局面。一方面,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德國)在聯合國框架下舉行對話。另一方面,伊朗還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相關領域的談判。兩者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
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談判
伊朗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伊核問題凸顯後,國際原子能機構多次派遣覈查小組到伊朗進行覈查,並與伊朗舉行多次會談。爲敦促伊朗公開其核計劃,終止鈾濃縮活動,它通過多項相關決議。
由於伊朗堅持其和平利用核能資源的權利,並在暫停鈾濃縮活動方面多次出現反覆,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成員在伊核問題上存有分歧。代表歐盟的英、法、德三國和美國堅持要求伊朗立即停止鈾濃縮活動,否則將把伊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而包括俄羅斯、中國在內的一些成員則主張通過外交手段,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解決伊核危機。
伊朗與伊核六國對話
2006年,伊核問題被提交聯合國安理會。安理會開始介入伊核問題。此後,安理會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推動下通過一系列對伊制裁決議。
伊核問題被提交聯合國安理會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俄、中五國與德的官員多次就伊核問題進行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形成了伊核問題六國磋商機制。六國磋商機制的代表是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2008年7月以來,伊核問題六國與伊朗舉行多輪對話。今年10月中旬,雙方在日內瓦舉行對話,並首次達成共同聲明。目前,伊核問題各方正相聚日內瓦,以爭取達成階段性協議。
兩種談判形式並存
在與伊核問題六國舉行對話的同時,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談判並未中止。2011年以來,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先後舉行10餘輪談判。在與伊核問題六國對話中,伊朗多次承諾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全面合作。而國際原子能機構更多關注的是覈查及其技術性問題。
爲推動今年10月以來與伊核問題六國對話取得實質性進展,11月11日,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德黑蘭簽署合作路線圖,允許原子能機構覈查人員檢查部分核設施。合作路線圖的簽署在一定程度上爲本月20日開始的日內瓦會談取得成果做了良好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