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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紀委監察廳針對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徵求到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形式單一、方法不科學、針對性不強”和“重形式、輕內容、被考覈單位應付者居多”等問題,立說立行立改,制定了《2013年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覈工作方案》和《2013年青海省黨風廉政建設暨懲防體系建設社會評價民意調查方案》,對2013年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工作方案進行了全面完善和改進。
據省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考覈工作既要做“規定動作”,又從實際出發推出“創新動作”。將進一步調整完善檢查考覈類別、主體、內容和範圍等。將考覈對象細分爲各市州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省委各部委、省人大機關、省政協機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直各機關單位、各人民團體、省管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省屬高校及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及成員三個類別;考覈內容將以前由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的對省屬高校考覈工作交由省教育工委負責,省屬國有企業的考覈工作由省國資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對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班子其他成員履行職責情況進一步修改細化並單列設定相應分值,增加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情況(不含市州)等內容。
考覈工作進一步改進創新檢查考覈的方式方法。將以前的年終一次考覈制調整爲半年及日常檢查、年終考覈和社會評價三部分檢查考覈內容。增加年中及日常檢查環節,突出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日常工作的落實和推進情況的檢查考覈;考覈中凡是能量化的進行量化,不宜量化的通過考覈項目的細化分解,有效規避了考覈中的隨意性;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機制,將往年組織省黨代表、紀委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幹部、特邀監察員、勞模代表等現場發放問卷測評調整爲委託省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採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方法完成,測評範圍、對象涵蓋所有被檢查考覈地區、部門、單位及幹部羣衆,探索建立“廉潔不廉潔,羣衆來評價”的新機制,進一步拓寬了民主監督的渠道,使考覈結果更具說服力。
考覈工作還進一步細化考覈分值,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分值,進一步細化影響檢查考覈等次的因素和獎懲內容,使檢查考覈等次確定和獎懲工作更趨科學合理。(作者:李欣)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