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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姜春媛)在25日上午國新辦舉行的吹風會上,在談到“如何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和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的改革,從而讓百姓會帶受益”這一問題時,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迴應指出,發改委在推進價格改革上的措施,歸納起來,可以用三個字來概括,就是“減、建、保”。
連維良說,讓市場在資源配置當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很重要的就是要形成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因此價格改革應該說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隨着改革的全面深化,應該說價格改革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截止到目前,有95%以上的消費品,還有97%以上的生產資料已實現了市場定價。現在需要按照全會的精神,進一步完善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的價格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發改委在推進價格改革上的措施,歸納起來,可以用三個字來概括,就是“減、建、保”。
連維良具體解釋,所謂“減”,就是縮小政府定價的範圍。凡是能夠由市場決定價格的,都要由市場來決定,特別是要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價格,縮小政府定價的範圍。按照《決定》的要求,就是除了重要的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實行政府定價外,其他的價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開;所謂“建”,就是對繼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要完善公開透明的定價規則和定價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其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就是要建立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幅度掛鉤的機制,不因爲價格改革和價格的上漲,使得低收入羣體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響。還有一個是要建立有利於節能減排、有利於生態文明建設、有利於經濟轉型升級的價格政策體系。”連維良說,所謂“保”,就是按照“底線”思維的原則,“保民生、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在價格調整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羣衆的承受能力。比方說在水電氣暖這些價格調整的領域,對居民實行階梯價格制度,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對基本需求部分,儘量保持價格的穩定,考慮羣衆的承受能力;非基本的部分要更多反映市場供求關係。
連維良強調,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重要的是把握好三點:第一,積極地推進,同時要穩妥地推進。就是要把價格改革與相應行業的管理體制改革有機地結合起來,要統籌協調推進;第二,很重要的就是剛纔講到的,要區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兩個部分,對居民基本需求部分要通過階梯價格機制來保民生、促公平;對非基本需求部分主要是反映供求關係;第三,要區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因爲現在資源性產品價格,有些政府定價與市場價格差價比較大,如果改革一步到位,可能有一個承受能力的問題。所以我們在改革的過程中要注意區分增量和存量。對於存量部分,可能要分步到位,但對於增量部分要爭取一步到位。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