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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天津市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將於下月起施行。《辦法》明確,包括三級甲等醫院等11類被確定爲火災高危單位的在生產、營業期間至少每2小時進行1次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火災高危單位應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城市遠程監控系統聯網,有條件的單位可與內部視頻監控系統連接,並結合單位火災危險特點,增配安全控制與疏散管理系統、日常巡查檢查管理系統等先進的消防技防設施。此外,火災高危單位還應參加火災公衆責任保險。《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30日廢止。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