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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26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爲進一步促進天津市高等教育發展,規範高等學校收費行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充分聽取聽證會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調整學費標準的範圍是我市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校,自2014年招收的新生起執行新的學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規定的學科門類,將我市高校現有的專業分爲4大類,調整後的學費類別和學費標準爲:
文科類:對應於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農學和管理學學科門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44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200元。理工外語類:對應於理學、工學學科門類和文學學科門類中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4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800元。醫學類:對應於醫學學科門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8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6200元。藝術類:對應於藝術學學科門類(細分爲三類),藝術學理論類,每生每學年10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12000元;音樂與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每生每學年15000元。
調整後的學費分類方法和學費標準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執行,並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