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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傳聞已久的“外地機動車在京闖限行罰100元扣3分”的處罰規定已於本月初開始執行,對於爲何在執行前未進行公示,北京市交管局法制處一位工作人員對中新網汽車頻道表示,該項處罰規定之所以未進行公示,是因爲“並非新規定”。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由於越來越多無法獲取北京車牌的北京市民和在京工作人員到外地上車牌後長期在京使用車輛,影響北京限行、限牌政策所取得的治堵成果,北京已於本月初開始執行對外地機動車高峯期駛入北京五環內區域罰款100元扣3分的規定。
據媒體報道,早在今年7月12日,北京市交管局召開的羣衆座談會上,交管局負責人就透露,交管部門正研究提高對外地牌照車輛長期在京使用行爲的處罰力度,由原來的只罰100元不扣分改爲既罰款100元又扣3分。儘管傳言頗多,卻始終未見交管部門對何時執行該規定進行公示。直到近日媒體報道稱,有外地車輛因違反限行規定遭受罰款和扣分的雙重處罰,該規定已正式執行的消息才廣爲人知。
中新網汽車頻道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法制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規定已於本月初開始正式實施,目前在五環路邊均設立了針對外地車輛的限行提示,如外地車輛在早晚高峯進入五環內區域,且無有效期內的進京證,將按“違反禁令標誌”罰款100元扣3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王錫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爲,這項行政處罰措施的調整是涉及很多人利益的,即使這種調整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在調整時毫無疑問應該有充分的公開、公示的過程。從法律上講,足夠利害相關者應該對此充分知曉。
對於規定施行卻沒有事先公示的原因,北京市交管局法制處工作人員對中新網汽車頻道記者表示,因爲這並非新的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違反禁令標誌的就是要罰100元扣3分,因此“不用公示”。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