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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將兩名販賣運輸毒品的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罪犯張樹樂系吸毒人員,經人介紹與罪犯韋成忠相識。後張樹樂欲向韋成忠購買毒品以販賣牟利,二人商定了毒品交易價格、方式等細節。2010年4月至5月,張樹樂先後多次向韋成忠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毒資70餘萬元。2010年4月26日、5月10日,韋成忠分兩次將海洛因、冰毒等毒品從廣東省深圳市運至河北省境內的津保高速公路徐水服務區。張樹樂駕車接取毒品後,將毒品運至天津市,藏匿在其租賃的房屋內。張樹樂向他人販賣冰毒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還從張樹樂攜帶的挎包及其租賃的房屋內查獲冰毒、海洛因等毒品1900餘克。
最高人民法院覈准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的刑事裁定,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韋成忠、張樹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記者張家民通訊員戴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