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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成都市教育局就進一步規範幼兒園辦學行爲發出通知,要求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並且要在顯著位置設置固定的收費公示欄,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同時,不得開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商業性活動,未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課放假。
此外,在嚴格辦園准入方面,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准入制度,完善幼兒園年檢制度,年檢不合格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未經登記註冊、擅自招收幼兒的,或幼兒園園舍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標準,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
在嚴格教師准入方面,幼兒園應按國家規定配足配齊保教人員,嚴格實行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等持證上崗制度。
在規範班額設置方面,幼兒園班額設置須符合國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幼兒園規範班額設置,遏制大班額現象。
在加強安全管理方面,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幼兒園應當優先保護幼兒安全,及時救護,並應當於事發後兩小時內報告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公安消防、食藥監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瞞報、延報和漏報。
在規範收費行爲方面,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應按月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伙食費按月收取,每月公佈賬目,多退少補,不得贏利。
據悉,今年年底前,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對轄區內各類幼兒園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糾正各種違規辦園行爲。今後,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還要建立定期與不定期檢查機制,對幼兒園的規範辦園行爲專項檢查,每學期不少於一次。對存在違規行爲的,要嚴肅處理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按照規定取消幼兒園辦園等級和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四川在線記者張瑾)
(來源: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