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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醉倒路邊,民警接報警後送其回家,不想,該男子卻借著酒勁毆打民警、砸壞警車。日前,該男子已被紅橋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5月18日1時,民警王某等人接報警後,來到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與勤儉道交口,送醉酒的市民張某回本市紅橋區佳園東裡其親屬家。不想,張某卻以手機丟失為由,在佳園東裡小區門口無端對民警進行辱罵,後不聽勸阻,將王某頭面部打傷。在民警要離開時,張某又用手將警車前擋風玻璃砸碎。後張某被當場抓獲。
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案發時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6.47mg/100ml。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張某親屬賠償了受傷民警的人身損失及公安機關的財產損失人民幣1萬元。(記者孫啟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