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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智能手機可以滿足人們隨時拍照、攝像的需求,“隨手拍發微信”變成了朋友之間分享生活、增進感情的手段。然而,“隨手拍”卻常常在藝術演出或展覽中扮演不和諧角色:在本屆上海國際藝術節的廣場演出中,儘管工作人員採用了激光筆點射和反覆提醒觀衆等手段,但場內觀衆的攝影攝像行爲幾乎沒有中斷過,甚至導致了演員發揮失常。
且不說拍照、攝像有侵犯版權的風險,哪怕只爲了在朋友圈分享,頻頻亮起的閃光燈、此起彼伏的快門聲,甚至拍照時高高舉起的手都會影響演員的表演,更會給其他觀衆正常觀看帶來不便。在展覽中,隨意使用閃光燈也會給展品帶來傷害。誠然,藝術之美常令人情不自禁。若一臺演出或展覽允許拍攝,在不影響其他人觀賞的情況下,將精彩畫面拍攝下來並分享給朋友本無可厚非,但若現場對拍攝已明令禁止,還置禁令於不顧而大拍特拍,就是缺乏對藝術、對他人的基本尊重,也是缺乏公德的表現。
公德的養成需要自律。如果每位觀衆在欣賞演出時做到自律,藝術家會擁有一個更優質的表演和展示環境,藝術也會被詮釋得更加精彩。
(來源:中國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