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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京11月29日電(記者張展鵬)作爲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一項措施,有關部門將清理行政執法隊伍,將“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
近幾年,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等敏感糾紛中,“臨時工”成了一個神祕的羣體:平時似乎根本不存在,一旦出了事,“又是‘臨時工’乾的”,似乎又無所不在。
“臨時工”的存在,解決了基層行政執法“兵力不足”的難題,但也帶來了諸多弊端。事實上,“臨時工”的執法職能原本就缺乏法律依據,自然難談法律責任,加之普遍缺乏專門執法的素質,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最終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臨時工”被調離執法崗位後,短期內會讓相關部門人手不夠、任務更加繁重,但從長遠看,將倒逼這些部門設法提升科學執法水平,比如建立一套更加規範的衝突處理機制,在衝突事件發生後,確保處理過程合理合法,經得起各界監督。
當然,“臨時工現象”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還需很長時間去重建,關鍵在於讓行政執法完全程序化。只有將執法的每一個環節、實施步驟程序化,讓執法人員有規可循,才能避免執法的隨意性,樹立起權威性並逐漸消除各種質疑。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