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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昨天(28日)下午正式公佈,從明年開始,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搖號均每兩個月舉辦一次,參與搖號期數越多且從未中過籤的人,中籤的概率越高。
新規
明年起搖號改爲兩個月一次
明年開始,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搖號均每兩個月舉辦一次。
明年將根據個人參加搖號的累計次數設置階梯中籤率。累計參加搖號24次(含)以內未中籤的,中籤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累計參加搖號25次至36次未中籤的,中籤率自動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的2倍;累計參加搖號37次至48次未中籤的,中籤率自動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的3倍,以此類推。
持有有效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C5)的申請人,累計參加搖號24次(含)以內未中籤的,中籤率自動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的2倍;累計參加搖號25次至36次未中籤的,中籤率自動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的3倍;累計參加搖號37次至48次未中籤的,中籤率自動升爲當期基準中籤率的4倍,以此類推。
據介紹,中籤率提高的申請者一定是在搖號過程中從未中過籤的,已經中籤但放棄的申請者不在此範圍。有些申請者未中籤但自動退出搖號池,又重新進入。這種情況下,重新申請的編碼是不變的,中籤率是否變化,關鍵看該編碼參與搖號的次數,與連續參與和曾中斷參與無關。
個人編碼有效期3月改半年
明年起,指標配額按年度確定,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標配額順延至下次配置。其中單位經搖號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自動轉入下一次搖號基數,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到當年12月31日,保留期滿後重新申請。
個人經搖號未取得配置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6個月,在保留期內自動轉入下一次搖號基數,在保留期滿後需要繼續申請指標的,應在保留期滿之前,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在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進行確認,有效期將自動延長6個月。
此前,個人搖號申請的有效期爲3個月,明年起將延長至半年。這意味着久未中籤人每年至少需要重新登錄一次,點擊確認延長搖號時間。未在保留期滿之前進行確認的,視爲自動放棄指標申請,需重新申請才能參加搖號。申請人主動申請退出搖號的,其有效編碼則將從搖號數據中刪除。
遭盜搶者可直接獲購車指標
新規實施之前,車輛被盜搶後,失主需要重新參與搖號,取得指標後才能購買新車。從明年開始,失主符合條件時可以直接獲得購車指標。
單位或個人名下處於正常登記狀態的小客車若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後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的,可在此後6個月內申請小客車指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指標申請。
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指標時須承諾:被盜搶小客車若被找回,已取得指標尚未使用的,可選擇放棄小客車指標或者放棄已找回車輛;已使用指標購置車輛的,應放棄被找回車輛。被放棄的小客車在出售或者報廢后不產生更新指標。
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小客車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後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的,可自本《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具體操作方法是:單位或者個人持立案證明材料到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打印小客車被盜搶狀態信息憑證,持信息憑證和其他相關材料,到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提出申請並簽署承諾書。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將信息錄入到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獲得小客車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