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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9日電(記者吳晶、俞菀)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一系列師德滑坡現象,教育部29日公佈《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主要涉及師生關係的10種教師不當或失範行爲劃清處置界限,對教師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提出了具體的行爲要求。
教師被譽爲“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從社會期望來看,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社會責任要遠重於其他職業。世界各國都對教師的職業行爲都提出更高的倫理道德要求,設定師德紅線也是許多重視教育的國家採取的必要措施。
近年來,我國的師德建設問題備受關注。特別是教師收禮、有償補課甚至教師性侵學生等現象嚴重損害了教師整體形象,玷污了原本潔淨的師生關係。此次出臺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廣泛徵詢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家長意見,是從國家層面出臺的統一規定,將有利於教師職業行爲的進一步規範。
師德是一項軟環境建設,任重而道遠。對於量大面廣、發展不均衡的中國教育而言,要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素質過硬的教師隊伍,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從根本上提升師德,必須建立一套與師德要求相適應的制度。一方面給教師相應的保障,提升教師的職業尊嚴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也要切實建立優勝劣汰的職業准入和退出機制,強化師德監督和評價體系,讓教師自覺自願地遵守師德準則、履行職業使命。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