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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黑龍江伊春市伊春區法院前天審理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媒體的關注,並且將一起發生在三年前的重大航空事故重新拉回了公衆的視野。
三年前,也就是2010年8月24日,一架載有91名乘客和5名機組人員的航班,在伊春林都機場降落時發生墜機事故,機上96人中44人遇難、52人受傷。這架航班號爲VD8387的航班隸屬於原河南航空公司。
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成立的聯合調查組認定,伊春空難是一起責任事故,齊全軍作爲事故當班機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檢察機關以涉嫌重大飛行事故罪追究齊全軍的刑事責任。
前天,齊全軍涉嫌重大飛行事故罪一案,在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中國首例飛行員被指控重大飛行事故罪的案件。庭審不僅還原了事發經過,也帶來了反思。
被告齊全軍的辯護律師、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起淮爲其做罪輕辯護。
張起淮:雖然多因一果,但是該我們承擔的還是要承擔,所以我們還是做的罪輕辯護。
庭審焦點集中在三個問題:爲什麼聽到指令依然選擇降落,降落前是否能看清跑道,在降落到重新拉昇過程中是否有操作失誤?
被告律師張起淮:起訴書中指控,齊全軍機長在第一次建立空地聯繫的通話就告訴他氣象條件不夠,這個時候才9分鐘,下面還有30分鐘,機長的考慮是上面坐有要客,而且氣象是瞬間萬變的,所以他繼續飛了。
飛到機場上空第二個問題又來了,指控他看不見跑道繼續着陸,這個時候其實有乘客和機長,和黑匣子中機長和副駕駛的對話。記錄了他們看見跑道十分明亮。這個是爭論比較多的,因爲證據比較多。
第三個問題指控機長落地時還有50英尺的時候,飛機發出無線電提示音,機長沒有看見跑道,沒有把飛機改平復飛。齊全軍說,確實沒有看見跑到,確實聽見提示音,他的心就慌了,30英尺時他做了復飛準備,已經往上拉桿了,已經爲時過晚,飛機失事了。
前天下午,檢方提交了一份比調查報告內容更爲詳盡的關於事故報告的資料,由於涉及民航方面的機密,中間兩個小時一度不公開審理。
伊春外宣辦魏主任:清場前唸了一下國家的規定,中國民航總局的規定和國家關於保密的規定。
張起淮稱,與國務院伊春空難調查組發佈的結果相一致,他認爲空難是“多因一果”,稱他調查到的“因素”之多達到28個。
張起淮:多因一果,國務院調查報告中也公佈了20多個原因,並且處理了19個人,無論是從行業管理上,還是行政管理上,還是業務運營管理上,無論氣象還是飛行管制,和地面機場修建、選址,和飛機的性能和人機配備,都存在着諸多問題。
檢方認爲,如果被告安全觀念再強些或可避免事故,張起淮引述檢方的話,稱:
張起淮:檢方提到有“幾個如果”,如果被告的安全觀念再強一些,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故;如果規章制度能夠嚴一些,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故;如果被告的技術再過硬一些,也可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檢方建議4~6年的量刑,辯護律師建議3年以下的緩刑,法庭將擇期宣判。
伊春空難的遇難者善後賠償,據悉大部分已經通過調解得到解決。如今責任人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用受害者家屬李女士的話說,事故所帶來的反思絕不止於此。
記者聯繫到當初遇難者的家屬李女士,她說,和比起追責機長,事故的反思纔是他們希望的。
李女士:(事故)的發生(各方面)有很大漏洞的,出現這樣的事故。從制度上的反思纔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說責任都在這個駕駛員身上。
事故因素涉及多個主管部門和公司,暴露出民航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1981年以來,中國民航共發生20餘起空難。其中,數起有關方面認爲是責任事故,但沒人爲此被追究刑事責任。此番齊全軍被追刑責,張起淮認爲,敲響的是行業警鐘。
張起淮:給行業帶來的教訓非常多,這次事故暴露出整個行業從機場修建,到民航企業審批,到機場驗收、行業管理都存在問題。所以這個事故的原因是多個原因造成的。民航的快速發展不要忘了安全和質量,用我們賺的錢來忽略安全和乘客的利益的話,這就錯了。(記者潘毅白傑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