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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轟動全國的“大學生劫持女醫生”案,昨天在青山區法院1號廳公開審理。19歲的被告人陳某背著雙手、戴著手銬,在法警的帶領下進入法庭,他的父親陳賢付和母親也早早地坐在旁聽席上。
千元住院押金引發大學生劫持大案
今年5月18日下午4點,陳某獨自騎自行車從友誼大道武漢火車站向武漢某大學方向騎行,行至友誼大道一立交橋附近時,撞倒了82歲的樊太婆,樊太婆右手受傷,陳某想給100元錢私了,樊太婆不同意,要求陳某將其送回家。
陳某將樊太婆送回家後,樊太婆及其兒子李某、孫子李某某和陳某一行4人,由李某某開車來到市九醫院急診科看診,因樊太婆的右手手腕背部出現腫脹畸形,急診科的女醫生段某診斷為“右橈骨完全性橫形骨折”,讓樊太婆住院治療,並繳納1000元的住院押金。
陳某找李某某借手機向他人借款未果。李某就要求陳某交出身份證做抵押,陳某以李某某已用手機對其身份證拍照為由,不同意扣押身份證,並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李某胸前捅了一刀,刺在李某的襯衣扣子上。隨後,陳某持刀衝進醫生辦公室將段某挾持到門診大樓外,要求李某某將其手機丟在地上,後用腳將手機屏幕踩壞。
民警勸陳某放下凶器釋放人質,並允諾為其墊付住院押金,但陳某仍持刀挾持段某,要求警方提供一輛車讓其離開,警方表示同意,但要求陳某不要傷害人質。
當晚7點,陳某乘坐警方提供的警車持刀挾持女醫生段某,沿友誼大道行至武昌區臨江大道新生路口附近時,車上人員及被挾持的女醫生段某要求停車方便,車停後,設伏的民警趁陳某注意力分散之機,將其制服,成功解救人質,人質左手中指被刀劃傷。
陳某兩次哭泣:我不會逃避責任
當檢方指控陳某犯綁架罪時,陳某被銬著的雙手手指交叉在一起,不停抖動。庭審過程中,陳某先後兩度痛哭失聲。
陳某再三強調,當時在現場是感到無法與所有的人溝通(包括警察),他們都不理解自己,自己嚴重缺乏安全感,覺得樊太婆家人打電話邀人來是准備傷害自己,“在感到恐懼的情況下,我纔出現了過激行為”。
在為自己辯護時,他幾次提到了“不信任”,“恐懼”“不安全”這幾個詞。
“我絕對不會是逃避我的責任,事實上,我撞了人後要是想逃,我當時就逃掉了,我之所以陪老人看病,正是因為我不想逃避責任,我要做一個有擔當的人。”說著說著,陳某就哭了起來。
第二次哭泣是在最後作法庭陳述時,他站起來,面對法官,表達自己對所犯罪行的深深懺悔,他說:“除了對綁架罪不認同外,犯罪事實基本認同……我的這種犯罪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很惡劣的社會影響,為我就讀的大學和大學生群體蒙羞,讓他們受到了傷害,我深表歉意。”
檢察官當庭反問:你聲稱責任和擔當,但你這樣法律意識淡薄,考慮到受害人的感受麼?怎樣去擔當?
陳某低下頭,他再次痛哭失聲。
可憐天下父母心:希望給孩子一個機會
面對綁架罪的指控和兒子的痛哭,陳某的父親陳賢付壓力巨大,庭審中他眼角泛淚,兩次走出法庭休息。記者注意到,案發時記者曾采訪過陳賢付,當時他是滿頭黑發,可現在他的頭發已經全部變白。
陳賢付說,他這是在兒子出事後第一次見到兒子,在他眼中,兒子除了性格內向外,學習和品行一直很優秀。他承認,這不代表兒子就應該法外開恩,但希望給孩子一個機會;綁架罪從輕的情況下起刑是5年,孩子如果判了5年刑,這一輩子就毀了。陳某多病的母親也在旁聽席上,因痛苦而表情木然。
庭審時,陳某的辯護律師還向法官呈上了陳某家鄉100多名村民的聯名求情信,村委會和陳某所在大學也表示,陳某學習優秀,無前科,希望法庭酌情從輕處理。其母校南漳一中聽說此事後,師生無不扼腕痛惜,當初陳某高考考出了590多分,是以高分進入武漢名牌高校的。
是綁架罪還是尋釁滋事罪?
是假想防衛嗎?
昨天中午12點,庭審結束後,陳某的辯護律師胡延美是搖著頭走出法庭的。
胡延美是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他這次是免費給陳某做辯護律師。“因為他家很窮,請不起律師。”
在庭審時,胡延美作出了罕見的“易罪辯護”和“輕罪辯護”,一般律師只作一種辯護,兩種辯護交替進行,胡延美也認識到了“綁架罪”的定性,對一個19歲的大學生意味著什麼。
昨天的庭審焦點圍繞著陳某是否是綁架罪,是否是在假想防衛時出現的防衛過當。
胡延美辯稱,陳某的親哥哥,曾在事發前3個月遇到類似事件。在老家南漳,他哥哥騎車撞倒老太太,因賠償問題,遭到老人的家人追打。哥哥躲在樓頂一個星期,每次都是陳某去送飯。這一事件對陳某產生了較大的心理影響。當類似事件再次出現時,陳某因嚴重不安全感而出現了過激反應。庭審時,陳某和辯護人都認為,陳某並非是不想賠錢而劫持人質,當時聯系親友籌錢,但打了親友電話沒有接通。老太太的兒子緊接著打電話叫人,這一舉動讓他感覺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脅。
當樊太婆的兒子和孫子在已經獲知他的真實身份信息後,還要求扣押身份證,並打電話喊人來幫忙,都被當時心理出現恐懼和嚴重不安全感的陳某認為他們是想傷害他,因而出現了這種“假想防衛”。
對這種辯護意見,公訴檢察官反駁稱:陳某持刀劫持人質已經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而無論其是否有經濟的訴求,都構成了綁架罪的最基本要件,假想防衛只是客觀上的反映,沒有證據支持。
陳某辯稱,當時持刀劫持女醫生時,他已經采取了防范措施,避免刀鋒傷及女醫生段某:他的左手擋著刀鋒,右手拇指按著刀鋒,所以,根本不會傷害她,我根本無意去傷害她,我這樣做只是虛張聲勢的“恐嚇”。
對這種辯護,檢察官再次進行了反駁。而審理法官也認為,被告的一些辯護缺乏客觀依據,屬於主觀想象,法庭難以采信。
被劫持女醫生:
不索賠不原諒
據了解,此案的受害人是女醫生,而不是被撞傷的太婆和其家人,因此,陳某在看守所中,也親筆寫了封懺悔信,請求女醫生的原諒。
被劫持的女醫生段某昨天沒有出庭。陳某的家人此前已經跟女醫生電話聯系,希望求得諒解,對方表示受到傷害,不能諒解,但鑒於陳家家境貧寒,女醫生表示不會索賠。
對於網上傳得沸沸揚揚的是陳某因被被撞者索賠30萬,在受到刺激下纔出現了持刀劫持女醫生的惡性事件,對此,陳某的辯護律師胡延美也對此進行了澄清:這是網站對目擊者隨意一句話的誤讀和放大,被撞者家人從沒有索賠30萬,事情確實是因1000元住院押金引起。
而陳某父親陳賢付也說,事實上被撞太婆住院也用了兩三萬,但其家屬事後也只是達成了11000元的賠償要求,已經付了5000元,還有6000元。
律師稱,陳某撞人引起的賠償只是一個民事行為,因此,他們之間賠償不會因此成為陳某從輕判決的依據。而被劫持醫生的諒解對陳某從輕判決更重要。
陳某在劫持人質中,出現了許多不正常的表現,很多人認為他是不是精神有問題,如果精神有問題,陳某可以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陳某的律師胡延美稱,當時綜合案情確實考慮了這些因素,並向司法機關申請了做精神司法鑒定,但被司法機關拒絕,根據法律如果認為被告不必鑒定則有權拒絕。但最重要的原因是,陳某也拒絕給自己做精神鑒定,他認為,自己是正常人,沒必要做。(記者萬勤通訊員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