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伊春空難生還機長的代理律師張起淮、部分倖存者和遇難者家屬以及相關專家,就國內航空法律有關空難賠償的問題召開了研討會。部分倖存者對於只對當班機長追究刑責表示不滿,認爲一場“多因一果”的空難,讓最終執行飛行任務的技術人員獨自承擔責任有失公平。
京華時報記者樑超
多方研討空難賠償問題
昨天上午,空難部分倖存者、遇難者家屬、生還機長齊全軍的辯護律師張起淮,以及有關航空法律方面的專家,召開了一個“航空法律運輸問題”研討會,主要內容是我國航空法律方面有關空難賠償的問題。
張起淮介紹,他在會上主要講了4個問題:一是廢除現行的賠償限額;二是建立強制保險;三是要完善行業法規;四是現行《民航法》滯後於其他法律,要讓其與其他法律相接軌。張起淮表示,此次研討會也是對倖存者和遇難者家屬在申請賠償方面進行一些指導。
一些倖存者表示,此前對我國現行的空難賠償規定並不是很清楚。倖存者陳女士在參加完研討會後稱,將依照現行的法律政策,主張自身的合理賠償。
據張起淮介紹,在前天庭審最後的陳述階段,齊全軍做了一個15分鐘的陳述,其間他一直在流淚,“他對事故中的逝者和傷者,表示愧疚,也表示願意賣房賣車進行賠償”。
而對於齊全軍賠償的意願,倖存者陳女士和米女士都表示,從她們個人的角度來說,“應該不會對他提起賠償訴訟,他也是一個受傷害的人”。
據悉,在庭審中,檢方建議對齊全軍4至6年的量刑。辯護律師張起淮認爲,從該案客觀實際情況、多因一果以及齊全軍的認罪態度來看,3年以下的緩刑比較合適,如果超過這個則有點重。
倖存者稱機長是替罪羊
陳女士旁聽了前天的庭審過程。她表示,當班機長齊全軍被追究刑責,讓她看到國家法律在進步,“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
陳女士說,她們最主要是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在旁聽過程中她曾聽到這是“黑飛”,而伊春空難是三新組合:新航線,通航三星期;新機場,投入使用一年;新公司,河南航空公司是一家僅成立3年的支線航空公司。“我覺得齊全軍是一個替罪羊,有很多相關責任人都未受到處理,不是很公平。”
“齊全軍是責任人,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他也是受害者”,陳女士認爲,伊春林都機場有很多建設的不足,飛機飛行是一個團隊在工作,“爲什麼最後出事了,只讓機長來擔責,那其他人呢?”
米女士也表示,空難發生時,她也以爲只是機長一個人的原因,但在庭上聽完調查報告後,瞭解到空難是“多因一果”,有非常多的疑點。“現在只是讓最終執行飛行任務的一個技術人員來獨自承擔,太不公平了。”
陳女士和米女士都表示,她們乘坐飛機是基於對航空公司、機場等方面的信任,“如果是齊全軍個人的飛機,我們是不會買票乘坐的”。但出事後,航空公司、機場都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們要真相,要一個公平的審判,哪些環節導致了最後的事故,而不僅僅是一個替罪羊”。
-講述
所有人的生活,都因空難改變了
3年前的那場空難,米女士和9歲的兒子幸運逃生,但是空難對他們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創傷。“其實我都沒什麼,但是我兒子真的是……”提起兒子,米女士哭得說不出話來,“恨自己爲什麼當時要帶他去伊春”。
米女士說,3年多來兒子身體並沒有好轉。“他對很多東西都過敏,包括染色劑。他現在的內衣全部都只能穿白色,連牀單被罩也是”。目前米女士的兒子每天都要打針,她自己也要服藥。
前天的庭審,也是事發後米女士第一次回到伊春。“我丈夫並不同意我來參加,因爲每次談到此事,我們都要花很久才能將情緒平復。”
空難發生後,陳女士和孩子直到去年冬天才又坐了飛機。“我們先從哈爾濱坐火車到北京,休整一天後再坐火車到廣州,最後從廣州飛到三亞。”即便是這一小段飛行,也仍然讓陳女士非常害怕,“直到飛機落地十多分鐘後,才緩過勁走下飛機”。
這次庭審期間,陳女士見到了齊全軍的妻子並進行了簡短的交流。“我告訴她,我們肯定不會成爲朋友,因爲齊是一個重要責任人之一,給我們造成了傷害。但是我們也絕不會成爲敵人,因爲他也是受害者。”
米女士也轉述齊妻的話:事情發生後,齊的兒子就變了,不允許別人提起空難和他爸爸。“所有人的生活,都因爲空難改變了。”
-鏈接
災後“偶遇”生還機長意識清醒不回答問題
2010年8月24日伊春空難發生後,作爲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的媒體,新華社記者記錄了一些鮮爲人知的細節。
墜機瞬間究竟發生了什麼?帶着疑問,記者採訪了正在伊春市第一醫院接受治療的部分乘客。“我們當時感覺要降落了,在降落過程中,機上乘務人員沒有說有大霧。”乘客薛喜來說,“我向窗外看了一眼,覺得黑壓壓一片,什麼也看不見。緊接着,飛機在地上重重彈了一下,就斷成兩截了,我就失去了意識。”
記者隨後在一間病房內見到了病牀上的齊全軍,雖然牀頭的標籤上寫着他的名字,記者誤認其爲傷情較輕的普通乘客。而面對“當時發生了什麼”的提問,意識清醒的他並沒有回答。十多分鐘後,齊全軍被幹警嚴密保護起來。
在接下來的採訪中,一些倖存者提到,飛機在地上“彈”了一下,而災難中最致命的是飛機燃燒後產生的毒氣,曾有人試圖解開副駕駛的安全帶施救,但因構造不同無法打開被迫放棄。
時隔兩年後發佈的空難調查報告認定,齊全軍未履行《民用航空法》關於機長法定職責的有關規定,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並且在飛機撞地後,沒有組織指揮旅客撤離,沒有救助受傷人員,而是擅自撤離飛機。
據新華社電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