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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出臺政策,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考評獎補。
無錫市規定,全市凡依法取得辦園資質並正常辦園兩年以上,設立條件、保育教育質量達到無錫市優質幼兒園及以上水平,並對入園幼兒執行不超過公辦幼兒園最高收費標準的民辦幼兒園,均可申報。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從辦園條件、隊伍建設、規範管理、優質辦學、社會滿意度等方面對申報幼兒園進行綜合考評,符合條件的將由市、縣兩級財政給予經費補助,首批補助總金額爲200萬元。獎補經費專款專用,重點用於幼兒園購置教學設備、修繕園區園舍等改善辦學條件的支出以及開展師資培訓,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清償債務、舉辦者回報等。
下一階段,無錫市將通過公辦園與民辦園結對幫扶、派駐公辦教師、建設用地和規費減免優惠等方式,進一步支持辦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辦幼兒園,爲適齡兒童提供多樣化選擇。目前,無錫市有民辦幼兒園100多所,接近三分之一的適齡幼兒在民辦幼兒園就讀。
另悉,無錫市日前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90%左右的幼兒在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全市90%以上的幼兒園建成省優質幼兒園。具體措施包括,鎮(街道)中心幼兒園和小學附設幼兒園實行獨立建制,全面落實獨立法人地位。堅持公民辦並舉拓展優化學前教育資源,建立完善幼兒園服務區制度。到2015年,所有村幼兒園建成市優質幼兒園,全面消除不合格幼兒園;每個鎮(街道)至少辦好1所達省優標準的公辦幼兒園,全市80%以上的鎮(街道)建成市學前教育現代化鎮(街道)。(特約通訊員高羣記者繆志聰)
(來源:中國教育報)